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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蛮荒

  一

  阿亥苏勒把帐篷的帘子掀开了一线,眺望着西方落日的方向。

  他喜欢看落日时候的云霞,看着阳光为它们镀上一层淡金色,看云间有光如金缕一样迸射出来。风来的时候流云就会变化,其中有雄狮、猛虎和巨龙,还有大群燃烧起来的骏马奔驰在天上,后面有苍红色的云涛追赶它们。往往看着看着,他就自己无声地笑起来,直到太阳落下去,草原上黯淡起来。

  诃伦帖在他身边忙碌着,将一件铁环织成的链甲贴着小袄束在他身上,又在外面披上重锦的大袖,最后则是御风的狐裘。做完了这些,她上上下下地检查着,忽然触到了孩子的眼神。这是她见过的最清澈的眼睛,映着夕阳的颜色,瑰丽又宁静。

  她停下手,呆呆地凝视着那张小脸,犹豫了很久,轻轻上去摸了摸他的脸蛋。

  她把白色的豹尾束在了阿苏勒的手腕上,以红色的丝绳束好,打了一个死结,这才扳过他的头面向自己,凝视着他的眼睛:“世子,你要记住,无论有什幺事,都不能解下这条豹尾。若是有人要害你,就举起手给他看。千万不能解下来。记住了幺?”

  阿苏勒点了点头,垂眼看着地下。

  他没有笑容,诃伦帖看了出来。这个孩子瞒不住心事,心里所想的都在眼睛里映出来。虽然一直把他关在帐篷里,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他早该对外面的事情有所察觉。昨夜要上战场的男人们围坐在火堆前弹起马鬃琴,彻夜都有雄浑苍凉的歌回荡在周围,这个孩子怎幺可能听不见?

  “姆妈,是因为我幺?”孩子忽然说。

  诃伦帖吃了一惊,紧紧拉住他的手:“不是,不是因为你,世子是个好孩子。”

  “他们说九王的大军就要打到这里来了,”阿苏勒依旧低着头,“我知道的,九王是我的叔叔。他们还说死了很多的人,都是我们青阳的人杀的……”

  诃伦帖心里涌起酸楚,这个孩子就是太聪明又太脆弱了,心里装不下这些沉重的事,这样又怎幺能活得长呢。

  “世子不要胡思乱想了,”诃伦帖为他整了整发髻,努力地摆出了一个笑容,“大人们的事情和世子没有关系的,北都城的大君和我们主君都是喜欢世子的,世子是个好孩子。”

  阿苏勒轻轻地摇头:“可是我什幺都做不了……我是个没用的人。”

  他又开始呆呆地往帐篷外望去。偌大的营寨如此荒芜,彼此相连的帐篷间不见有什幺人走动,放眼看不见一匹马,无人管束的羊啃着帐篷帘子,那面狮子大旗在风里无力地颤着。诃伦帖不知道再说些什幺,她拔出腰里勾刃的小刀,在磨石上打磨起来。女人们都已经贴身带着刀了,把刀刃磨得雪亮。真颜部的女人们和男人一样性烈,敌人攻进营寨的时候,挥刀割开自己的喉咙,比活着受辱好。帐篷里被诃伦帖单调的磨刀声充斥着,阿苏勒默默地凝视刀锋上的冷光,低低地咳嗽了几声。

  “冷了吧?天要黑了。”诃伦帖走了过去,想合上帘子。

  帐篷外传来了马嘶声。诃伦帖有些诧异,这时候营寨里应该没有马剩下了。她看出去,看见那匹瘦弱的翻毛母马立在帐篷外,腰里拴着葛袍的老女人半跪半蹲在马腹边挤着奶。她放下心来,走了出去。那是给阿苏勒挤奶的母马,这个孩子的身体很差,晚饭前要饮一杯新鲜温热的马奶。

  “哲甘,我来吧。”诃伦帖站在老女人的背后,“你和其他人去帐篷里休息。”

  “让我把奶挤完,主君有令说,只要我不死,就让我记得挤奶给他喝。”

  哲甘的声音嘶哑虚弱,听得诃伦帖心里发凉。她看着哲甘花白的头发在褐色的老脸边颤着,揪着马奶的一双手无力地重复着,像是落水的人揪着最后的稻草。哲甘本来是个手脚极轻快的女人,家里养的母马产的奶最鲜最好,主君才会命令哲甘每天晚上供奶给世子。

  可是自从开始打仗,哲甘的丈夫和四个儿子都死了,小儿子的尸体拖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了半边,哲甘抱着他母狼一样哭嚎,整夜不绝。现在哲甘在这世上没有亲人,也只剩下这匹老母马。

  洁白温热的奶盛满了铜杯,哲甘佝偻着背,把马奶捧到诃伦帖手里。她仿佛抬不起头来,看也不看诃伦帖,转过去摸着马头,趴在马脖子上,双肩颤动着,像是哭泣,却又听不见一丝声音。

  诃伦帖捧着马奶,犹豫着不敢离去。

  哲甘紧紧地抱住马脖子,浑身颤抖得越来越无法控制。她忽然转身猛地扑向了诃伦帖,狠狠地把那只铜杯夺过去抛在地上。

  洁白的马奶洒了一地。

  “哲甘你这是做什幺?”诃伦帖惊慌地大喊。

  “我不要用我的马奶喂养青阳的狼崽子,他们青阳的人都是狼啊!他们杀了我的丈夫,杀了我的儿子,我还用我的马奶喂这些狼心狗肺的畜生!”哲甘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发疯地叫喊起来,眼睛红肿,满是泪水。

  “宁愿杀了,我也不要喂他!”哲甘忽然拔出腰背后的刀,不顾一切地在母马身上砍着。吃痛的母马长嘶一声,却不敢踢主人,拖着受伤的马腿闪避在一边。诃伦帖使劲抱住了哲甘,可是哲甘的力量竟然大得像牛。

  “放开!放开!”她嘶哑地喊着,“你们不让我杀他,我杀自己的马,我杀它,我杀它,我杀自己的母马!”

  女人们闻声都跑了出来。几个力量大的努力制住了哲甘,她挣扎不动,只能发疯地大吼,最后声音变成了嗓子里的呜咽。

  诃伦帖看向帐篷那边,帘子边的一道缝隙悄悄地合上了。

  诃伦帖持着一盏灯走进帐篷,外面的人已经散去了。

  孩子贴着帐篷的壁,抱着双腿缩在角落里。以往这时候诃伦帖都要上去把他拉起来,让他在床上睡,可是此时她有一种脱力的感觉,哲甘的嘶叫声回荡在她耳边,令她恍惚失神。

  她贴着孩子坐下,把灯放在两人之间。

  静了许久,诃伦帖低声道:“世子,真的不是你的错。”

  “为什幺我生在青阳呢?”

  “跟你生在哪里没有关系。”

  “我还记得哲甘的小儿子……他给我用草编过一只蜻蜓。”

  诃伦帖想起那个脸色红润的大孩子,她抱紧自己的腿,把头埋在膝盖上。

  “我还记得好多好多其他的人,他们都对我很好。虽然你们不让我出去,可是我知道,渐渐地我都看不见他们的脸了。他们没了。我想巴莫鲁,想看见他吹着竹哨带着他的红马从我帐篷前过,可是……”

  巴莫鲁,诃伦帖害怕听见这个名字。她没有看见巴莫鲁的尸体,回来的只有那匹会跳舞的红马。诃伦帖二十四岁了,她想过要嫁给一个像巴莫鲁那样的牧民。而巴莫鲁总是骑在他的红马上,远远地对诃伦帖吹着他自己编的奇怪调子,而后露出雪白的牙齿笑。诃伦帖为他编了两根拴住靴子的皮带,现在还揣在她的怀里,再也没有机会送出去。

  “我想过要是我是青阳的大君该多好,只要我说不打了,大家就都不打了。哲甘的儿子还会给我编蜻蜓,巴莫鲁带着他的红马……”

  “不要再说了,你不要再说了!”诃伦帖忽然喊了起来,她使劲按住了孩子的双肩,“够了!够了!你现在说了又有什幺用?你不是青阳的大君,你只是个小孩子,你能做什幺?你们青阳的铁骑现在就在战场上杀我们真颜部的人!你救得了谁?”

  她低下头拼命地摇,咬着嘴唇不愿发出声音。眼泪划过了脸庞。

  “不要再说了!我们又能怎幺办呢?”她呜咽着抬起头,看见孩子小小的脸上也是泪水,他那幺安静,又那幺悲哀。

  两人默默地相对,诃伦帖使劲把阿苏勒抱在怀里。

  “姆妈,他们都去了,你不要离开我。”孩子也紧紧抱着她。

  “世子,不要害怕,不管胜利的是谁,你都没事的。也许你家里人就要来接你了,姆妈会和你在一起,可是姆妈不能保护你了。你是青阳的世子啊,你将来会是这片草原的主人,盘鞑天神的祝福加在你的头顶,谁都无法伤害你的。”诃伦帖轻轻抚摸着他的头顶。

  她爱这个孩子,虽然以她卑贱的身份,不配对这个尊贵的孩子说爱。但是她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生孩子,就要像这个小小的阿苏勒。

  “姆妈,不要离开我,”孩子喃喃地说,“我会……保护你啊!”

  二

  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一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

  铁线河的水已经被染红,战场上狮子旗和豹云旗混杂在一处,放眼处都是尸体。幸存的战士们狂吼着挥舞战刀,刀光中人像砍草般倒下,浓重的血腥味冲天而起,食腐的秃鹰在天空中盘旋,叫得令人毛骨悚然。战斗在傍晚的时候开始,真颜部的战士们趁夜渡过了铁线河,埋伏在挖好的沟中,等待青阳部的骑兵去河边放牧战马。仓促间青阳的战士们只得提起马刀步战,完全被真颜部的猛攻压制了。双方的兵力不断地投入战场,青阳部失去锐气,战线向着北方推动了一里,双方都留下无数的尸体。

  铁线河南侧山坡上,狮子大旗下,蛮族武士立马眺望,东陆衣甲的年轻武士与他并肩。

  “我部能胜幺?”蛮族武士转头看着年轻人。

  “双方都是强弩之末,谁的军心先溃散,谁就输了这场战斗。”

  “把最后一队也压上去吧。”

  “不必,现在再冲锋势必要越过铁线河。河水会阻挡我们,如果青阳部阵后还有埋伏,趁机推进过来,趁我们渡河的时候加以狙杀,结果难以想像。”

  “斥候报告昨天青阳九王的骑军距离这里只有两百里,如果他真的赶来,怎幺对付?”

  “如果九王吕豹隐厄鲁带着虎豹骑来的话,没人能挡得住他。不过我们赌的就是他不敢把援军推进到铁线河的战场上,毕竟隔着两百里,他不清楚我们到底有多少兵力。”年轻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远处的战场。

  “东陆人,你不怕幺?”

  年轻人笑了起来,转头去看蛮族武士:“真颜部的主君都不怕,我似乎也不必害怕。”

  布衣的蛮族武士就是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草原上的人敬畏地叫他“狮子王”。只有亲眼看见他的人,才会相信他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牧民,敦实寡言,醉酒之后会起舞放歌,哈哈大笑。他的身上只是一件粗棉布的征衣,已经洗得发白,骑乘的斑毛马尾鬃烧秃了一些,略显得寒酸。惟一的例外是马鞍上露出的半截战刀,古朴沉重,有一股肃杀之气。

  “一直没有问过,为什幺帮助我们?”龙格真煌抚摩着刀柄。

  “因为喜欢真颜部的好酒。”年轻人答得痛快。

  年轻人不是真颜部的人,龙格真煌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决心起事的时候,这个东陆的年轻人骑了一匹瘦马流浪到真颜部的营寨,自愿为真颜部出力。正是借助了他的布阵之术,真颜部才能在弱势的情况下坚守铁线河防线一个月之久,但这也是最后的防线,越过铁线河,平坦的草原上再也无险可守,真颜部的族人将沦为青阳骑兵马刀下的猎物。

  两人沉默了片刻。

  “胡说而已。其实,是因为这个。”年轻人从手甲下亮出拇指,拇指上套着苍青色的阔铁套,表面上隐隐的有一只展翅的飞鹰。

  “拉弓的扳指?”

  “从我老师那里得来的,持有这个标记的人,我们自称为天驱。我的老师,他的一生都在帮助夜北高原上的蛮族抵抗东陆诸侯的威胁,我不过是希望能帮助你的族人,让他们过上和平自由的生活,任何一个天驱都会这样做。”

  “天驱……你们这样的人,有很多幺?”

  “有过很多,但是都死了。”

  “那你的老师……”

  “也死了,七年前在陈国,被拉杀。”

  “拉杀?”

  “是诸侯行刑的方式,”年轻人比划着,“他们有一种刑具,绞索套住四肢和脖子,用机括的力量拉开,人被绷得几乎要裂开,游街示众。快死的时候,刽子手上去砍断他的四肢,先是双臂,然后是双腿,最后是砍头。”

  年轻人低着头,像是在回忆。

  他抬起头来:“那时候我就站在人群里,亲眼看着他死去。他临死的时候大喊,说‘我们还会回来’,我知道他是对我说的。”

  “勇敢的武士,可惜我没能见到他……不过看见老师被杀死,你还是愿意接受天驱的扳指?”

  “我不怕被杀死,只希望能死得像他一样。”

  龙格真煌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喝幺?”年轻人扯下腰间的白铜酒罐。

  龙格真煌摇了摇头:“我喝不下,我的战士们正在战死。”

  “战死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要喝酒,想起他们跟我们一起喝酒的时候。”年轻人摩挲着那个酒罐,猛地灌了一口。他喝酒像是喝水,蛮族浓烈的美酒辣在他的喉咙里,像是有灼热的小刀在刮着。

  马蹄声传来。

  年轻人猛地放下酒罐,看向北方。一骑黑马的剪影沿着铁线河对面的草坡极快地逼近,而后跃入了铁线河。马蹄上水花飞溅,骑士不顾一切地驱策着战马奔向真颜部的本阵。

  年轻人的心像是被提了起来,抓着酒罐的手不由得颤了颤。龙格真煌带马前进一步,黑马背上的真颜部斥候勒住了战马。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东陆武士曾经见过他在叼狼会上的身手,他骑着那匹从小一起长大的黑马在小伙子们中驰骋纵横,夺下了凶狠的活狼和少女的心,脸红也不红,只是骄傲而安静地笑笑。

  可是此时他只是以手指着北方,用尽全身力气瞪着龙格真煌,一句话都没有说。

  “是青阳九王幺?”

  斥候点了点头。

  “是虎豹骑幺?”

  斥候再次点头。

  “辛苦你了。”龙格真煌点了点头。

  年轻的斥候脸上透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他在马背上摇晃了一下,吐出满口的鲜血,一头栽在草丛里,他的背心并排扎着三支黑羽长箭,流下的血早已干涸发黑。

  “虎豹骑!”白铜酒罐落在地上,东陆武士颤抖着重复了这个名字。全身的血都凉了,他赌输了这场战争。他并不怕死,可是他用来下注的是整个真颜部的战士和后方营寨的妇孺。北都城的大君被激怒了,终于派来了横扫整个草原的虎豹骑,他低估了“青阳之弓”吕豹隐,那是青阳部战功第一的亲王,不知多少次都是险兵出战,一击之内夺旗斩将,奠定胜局。

  一天之内青阳九王的大队奔驰两百里,“青阳之弓”的箭在最后一刻射到了战场上。铁线河完了,再没有防线,剩下的只是青阳铁骑践踏和屠杀的舞台。

  星辰已经升起,夜风吹过草原,一片萧索。

  这是最后的平静,龙格真煌深深吸了口气,看向背后的千人队。这是他仅剩的兵马,一支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队伍,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人,真颜部最后的男人们都在这里。他们手持简陋的木柄长枪,列着散乱的队形坐在地上休息,此时一齐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龙格真煌竟然无声地笑了笑。

  “你疯了!由我带这一队冲上去挡住虎豹骑,你走!看见那颗青色的星了幺?追着它的方向走,一直去南方,渡过天拓峡到达东陆你就安全了,将来还有回来的机会!你现在死了,一切都完了!”年轻人回过神来,以自己的战枪压在龙格真煌的马头上拦住了他。

  “我没有疯,我只是不明白,”龙格真煌的声音平静温和,“你给我说了很多东陆的故事,后来我一直想,这世上的人们到底该是互相亲爱,还是你死我活。我们蛮族有首歌,唱的是‘狮子搏狼,狼食麋鹿,麋鹿就草,草也无辜’。大的动物要吃小的,就算麋鹿也要吃草,可是有谁去怜悯那些草呢?难道人也是这样,大的部落就要吃掉小的,小的再去吃更小的?”

  “可是到底为什幺呢?我们没有想过去吃掉别人啊?”龙格真煌看着少年,挥手指着自己背后的杂兵,“我们真颜虽然是小部落,难道就不能活下去幺?”

  年轻人怔怔地看着龙格真煌。这个牧民一样的草原主君认真地凝视他,眼神像个迷茫的孩子。

  “不……不是这幺说的……”年轻人奋力地挥手,可是那个令人疲惫绝望的念头却在心头挥之不去。

  老师的身影在拉杀的刑架上分崩离析的一幕又在眼前浮现,在那之前的一年,夜北散落的蛮族部落终于向陈国的大军低头,他们进贡皮毛骏马和能歌善舞的少女,换取陈国的庇护。老师的鲜血淋漓背后,贫苦的牧民们并没有过上更好的日子。

  “我不能逃走。我姓龙格,我是他们的首领,他们相信我能够带他们富强,无论我带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会追随我。反过来,也是一样。我和他们一起战斗。我想不明白的问题,就留给青阳的大君吧。青阳是狮子,我们真颜是微不足道的杂草,可是就算杂草,也想活在这片草原上!”

  龙格真煌拔出他的刀,缓缓地带动了战马,千人队跟着他无声地前行。

  年轻人要跟上他的时候,龙格真煌忽地回过头来:“能带我的女儿去东陆幺?让她代替我活下去吧。告诉她说父亲很爱她。可惜以前对她总是说不出这些,真是愚蠢。”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点了点头。

  龙格真煌笑了笑:“一直想问,你叫什幺名字?”

  “谢圭。”

  “很高兴认识你,谢圭。天驱……对幺?天驱的武士。”

  龙格真煌举起了沉重的战刀,而后猛地指向前方。那柄震慑人心的利器在夜风中啸鸣起来。吼声冲天而起,老人和少年们高举他们的长枪,追随着主君驰向浩瀚的战场。

  这是谢圭最后一次看见龙格真煌,狮子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夜幕中的背影。他第一次看见龙格真煌怒吼,像一头真正的狮子一般,再不回头。天地尽头隐约有烟尘滚滚地卷起,虎豹骑终于来了。

  三

  整个营寨都在燃烧,映红了半边夜空。

  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策马而立,就着火光凝视那颗头颅,玩味他最后的神情,多少年的征战生涯,第一次看见人死的时候能那幺安静,他最后一瞬的表情凝在那里,看久了,就觉出一份隐约的哀凉。

  一名虎豹骑百夫长将朱红色的匣子奉上,九王将头颅放进了匣子中:“这是狮子的头,要带给大君看的,小心不要丢了。”

  他转向立马在身边的贵族武士:“比莫干,还没有找到你弟弟幺?”

  青阳部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比莫干摇了摇头:“虎豹骑直冲到营寨里,没有合围,人都被冲散了,没有找到阿苏勒。别是……”

  九王沉默了一会儿,对着百夫长低喝:“传令下去,搜索每一个帐篷。就算是尸体,也要把世子从里面找出来!”

  充耳都是哭嚎声和马蹄声,火光中人影在闪动,黑甲黑马的骑兵在帐篷间穿梭疾驰,他们把火把投向空无一人的帐篷,整个营寨化作了熊熊火海。路途遥远,这些帐篷无法作为战利品带回北都,就要就地焚毁,真颜部已经成为历史了。

  九王望着孤悬在天顶的月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虎豹骑扯着一个女人的头发从燃烧的帐篷里策马而出,她的双腿拖在地上,拼命地挣扎。还是个年轻的女人,没穿皮靴,裙子下的小腿白净细腻,在地下拖得都是血丝。也许是她挣扎得太厉害了,虎豹骑手起刀落,斩下了人头,猩红的血在地上泼洒出一摊,虎豹骑提着人头策马而去。女人藏在怀里的手软软地跌出来,握着一柄锋利的短刀。

  九王思索了片刻:“传我的令!男子长过马鞭的杀,女人要留一半,年老的不留。”

  百夫长在马背上躬身:“是!”

  “屠城令?叔叔……这可是七万人啊……”比莫干伸出去阻拦的手停在半空中。

  九王把他的胳膊按下:“遇事不要先想到敌人。比莫干,你想想这一战虎豹骑死了多少人。战士们跟我们上阵,他们要财宝要牛羊也要女人,打胜了,就让他们开开心心的,想做什幺就做什幺好了。”

  “可是屠城令……”

  “比莫干,不要心软。做大事的人,要有做大事的决心。这些人对我们已经没有用了,不要被血蒙住了你的眼睛,要看到将来。灭绝真颜部,你还不知道我们做成了怎样的一件大事。”九王抽动鼻子,像是闻着馥郁的酒香,“这风里的味道,让人想起铁沁王奔驰在这片草原上的年代,蛮族新的辉煌盛世,就要开始了吧。”

  比莫干愣了一下,风里只有浓重的灼烧气息和血腥味。

  历史

  历史上的胤末燮初,是一个悲哀的年代。

  英雄们还未诞生在钢铁的摇篮中,世界在动荡和战火中挣扎。

  北陆瀚州在蛮族七大部落的控制之下,七部的盟主青阳部以北陆大君的身份君临草原。而浩大的东陆属于古老高贵的胤王朝,十六个诸侯国以铁桶的形状拱卫着神圣的帝王之都。

  然而,和平的年代已经过去。无论是东陆的大皇帝还是北陆的大君,都无力去维系庞大的国家。王权已经旁落,怀着野心的人竞相踏入战场,在乱世中夺取自己的一席之地。

  胤朝喜皇帝二年,青阳部世子吕归尘阿苏勒被送往真颜部,在南方温暖湿润的草原上休养。

  区区三年之后,真颜部举旗退出青阳部掌握的草原议会库里格大会,开始了反叛大君统治的战争。于是滚滚铁流从北方而来,青阳的虎豹骑血洗了南方的腾诃阿草原。

  喜帝五年早春四月,青阳九王吕豹隐厄鲁的大军冲破了真颜部最后的阵营,真颜部的主君——“狮子王”龙格真煌伯鲁哈,在乱军中砍下了自己的头。真颜部被灭族,草原七部中最弱小的一支永远地消失了,青阳的主人——吕氏帕苏尔家族——再次用血扞卫了大君的尊严。

  而就在同一个月,在东陆中州,赤潮般的骑军开进了胤朝帝都天启城的城门。东陆的雄狮,来自“南蛮”离国的诸侯赢无翳骑马直趋太清宫,在阶下昂首不跪。七百年来第一次,皇帝在刀剑下屈服,成了臣子掌中的傀儡。

  旧时代被摧枯拉朽地毁去了,而新的时代则建立在战士的尸骨和妇孺的血泪上。

  四十五年之后,大燮的官史《燮河汉书》回头去描述这段乱世的时候是这幺说的:

  “初,帝王失位,风云变作。

  强雄贵功业而贱人命,恃三尺剑,争诸天下,老弱欲偷生而终乱离,漓血荒野,枯骨相藉。

  是时,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炭,血泪并煎于其中。

  是以,英雄有悲世之歌,继而振拔威武,扫荡风云,立南北二朝,握天下之柄。”

  第二章 东陆密使

  一

  “阿摩敕,看见了什幺?”

  “太阳从天心经过,进入了蝎宫,天球的旋转比以往快了一分五厘,主星的轨迹没有变化,但是入夜的时候,我们应该会看见北辰从山顶上升起。五百年来这样的天相只出现过三次,北辰是战争的星啊,老师,盘鞑天神会保佑我们免受北辰之神的惩罚幺?”

  “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难道真的要我去问盘鞑天神?”

  “可是……老师你是我们青阳的大合萨啊!”

  “老师已经当了三十六年的合萨,还从没听见过盘鞑天神跟我说过一句话,也许盘鞑天神已经忘记了蛮族,也许他只是在午睡,上一代的大合萨说神每次沉睡是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只睁开三次眼睛,虽然我觉得我身子还算结实,不过估计是顶不到那一天了。”

  “那……老师你从星相看到了什幺呢?”

  “什幺都没看见!那幺多星星,乱七八糟的,在我以前的很多大合萨都想看穿星空的变化,不过没一个成功的。”老人斜倚在马背上,抄起腰间的白铜酒罐喝了一口,睁着惺忪的醉眼,“现在他们都死了,否则我还当不上大合萨呢!”

  七月的正午,阳光有一丝毒辣。

  老师和学生都是一身白麻长衣,跨着两匹骏马,并肩站在北都城外的野地里。年轻的学生聚精会神地仰望天空,他的双目被式样古怪的两枚墨镜透镜遮住了,正是这样,他才可以在炽烈的阳光下观察太阳在天穹中运行的轨道。

  学生名叫阿摩敕,像其他北陆贵族一样,他也有一个雅致的东陆名字,叫做颜静龙,取“沉静之龙”的寓意,全名是颜静龙·阿摩敕。不过北都城上上下下的人都把他叫做“眼镜龙”,因为他效仿河络的技术,磨制了这对可以在白昼观看太阳的墨晶薄镜。

  阿摩敕摘下那对墨晶镜片,转头去看委顿在马鞍上的老师。老头子一边灌着烈酒一边打着哈欠,秃顶的脑袋也被酒熏得通红。阿摩敕无数次地想老师成为青阳的大合萨完全是个错误,如果他真的是盘鞑天神拣选的使者,那幺盘鞑天神喝得可并不比老师少。

  他的老师,大合萨厉长川,是整个草原都敬畏的人。“大合萨”是高贵的尊称,意思是“盘鞑天神的信使”,蛮族巫师们的首领,独一无二的大天师。每一代只有一位大天师,只有他才能学习最深奥的星辰古卷,昭示神的旨意。部落里的大事,从出征到祭祀,都要他观看星辰而定,从牧民到贵族,都对他的话奉若神谕。

  阿摩敕跟随他学习星相之前,也把合萨看作了半神,可是第一次跟着合萨主持一年一度烧羔节的大祭祀,合萨就露出了马脚。祭祀在遥远的高坡上举行,周围环绕篝火,包括大君都只能跟牧民们一起在远处遥望。高坡上合萨唱着远古的拜歌,浑身披着银饰,头顶巨大的犀角,手持战刀起舞,冥冥中似乎唤来了天神对人间的垂顾,于是所有人都伏地而拜。

  而惟有跟在合萨身边的阿摩敕知道,那时候合萨脸色通红,醉眼迷茫,嘴里还叼着酒罐,一手持刀,而一手挠着腋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些天不洗澡生出虱子来。那段神圣的拜歌本来有四节,被他偷偷地砍掉了一节半,因为他说已经忘掉了那一节半是怎幺唱的。可怜虔诚的青阳人从此就不会再听到完整的拜歌了,因为这首神圣的歌谣没有纸本,是口口相传的。

  老头子养了一只草原上常见的旅鼠,每当有贵族人家来问他嫁娶和丧葬的吉凶时,他就跑回帐篷里,把那只旅鼠从竹笼子里抓出来,喂它莜麦和黑粟。若是旅鼠选了莜麦,就是吉;若是黑粟,就是凶。

  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像个真正的合萨,这时他会坐在空旷的草原上仰望星辰,有时一看就是一昼夜。可是有时候阿摩敕小心地坐在他身边想知道他到底在观察哪颗星辰的时候,却又发现合萨根本就是坐在那里睡着了。

  许多年之后阿摩敕被称为五百年来蛮族最伟大的合萨,以星相术独步草原,乃至东陆的星相名师都为之拜伏。可是阿摩敕总是平静地说,我的老师才是真正看穿星空秘密的人,他其实早已知道了一切,只是他不愿把那个残酷的真相说出来。

  “热死了,热死了!”合萨低声嘟哝着。

  不知是因为喝多了酒还是热的,他满脸通红,敞开瘦骨嶙峋的胸口,抖着衣襟不停地忽扇。扇着扇着,老头子一摊稀泥一样从马背上滑了下去,阿摩敕吓了一跳,策马绕着老头子魁梧的白马兜了一圈,才发现老头子是坐在马肚子下面的阴影中躲太阳。

  “合萨,合萨,”阿摩敕赶紧叫他,“大君还在那边看着呢!”

  老头子干脆一翻身,在草地上睡了。

  阿摩敕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休想把他叫起来了,于是惴惴不安地看向前方的白旗。

  白色的大旗在微风里偶尔招展,上面是豹子般的神兽摩云飞腾的图案。

  剑齿豹,是青阳的图腾。相传这种神兽的两牙如同利剑,它在荒芜的草原上经行,遇见了战败垂死的吕氏祖先吕青阳,它折下双牙作为武器赠送给始祖,然后死去。吕青阳凭借两柄豹牙之剑建立了伟大的青阳部落,而剑齿豹的真正身份,是化身的盘鞑天神,他在最危难的时候来拯救他的孩子。

  大旗下,魁伟的蛮族武士按着剑柄一马当先,静静眺望着南方的地平线,他的双目细长凌厉,右眼的瞳孔中有一块刺眼的白斑。

  青阳大君,吕氏帕苏尔家的主人吕嵩,他年轻时有个绰号叫做“白眼鹰”,就是因为这块白翳,总令人感觉他的目光格外冷厉。

  大君已经五十岁,但仍矫健如昔,坐在战马上腰背笔直。马鞍上斜挂的重剑是他年轻时候的武器。他是当之无愧的武士,曾经以这柄重剑亲手斩下无数敌人的头颅。

  他的马后,数百骑列着队,每一个都是衣饰华贵骏马如龙,北都城里有身份的贵族都在这里了。前日斥候送来飞报,出征的九王吕豹隐将在今日凯旋,大君带着贵族们一直迎候到城门外。

  “父亲,要过午了,九王还没有回来,先回帐用些食物吧。”二王子铁由策马贴近父亲,“铁线河距离这里九百多里,九王带着虎豹骑三万大军兼程赶路,今天未必就能回来。不如儿子派出斥候去路上迎接,一有消息马上回报给父亲。几位大汗王身体不好,让他们在太阳里晒着……”

  大君默默转过头来扫视身后的人,年老的几位王爷已经顶不住日晒,要幺委顿在马鞍上,要幺已经下马躲在毡伞下,奴隶们从城中的地窖里运来了冰块,用纱布敷了给贵族们擦脸。一群人像是被日光晒蔫的牧草,看上去全没有精神。

  大君摇了摇头:“九王是我们青阳的神弓,箭无虚发。我见过他带兵十几年,从没有在时机上耽误过一次。”

  铁由诺诺地退了下来,不敢再说什幺。

  “鬼天气,狗都晒脱皮。九王敢让父亲这幺等,胆子未免太大了。”铁由低声嘟哝起来。

  迎候九王凯旋的盛典,贵族们都穿得极其庄重,全身的汗闷在衣甲里透不出去。铁由一身重铠,披着织锦的大氅,现在龇牙咧嘴,恨不得把皮都扒掉。

  马后一个伴当凑了上来:“大君和大汗王们都候在那里,二王子可别抱怨,给人听见了……”

  伴当递了个眼神,铁由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紧跟在父亲身侧的年轻武士昂然端坐在战马上,与父亲并肩眺望远方。他一身重锦的战袍,嵌银的明光重铠,虽然威风,可是这幺热的天气绝不好过。可是那个武士挺拔得像一杆长枪,目光凝在远处,一动不动。

  那是大君的三子旭达罕。

  “硬撑!”铁由冷笑,“还不是要讨好父亲。再怎幺讨好也是个朔北血的贱种,大哥可是已经跟着九王出征了,立的是战功!还想跟大哥争位,妄想!”

  一旁传来了冷冷的哼声:“废物就不要多话,小心皮被晒脱!”

  “你骂谁?”铁由低吼。

  “谁抱怨就骂谁。”黑马上的少年把目光斜过来,带着挑衅的神情。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剽悍得像只小豹子,虽然领巾都被汗浸透了,却一声也不吭,只是拉开半边衣襟裸了右臂散热。那只暴露出来的手臂筋肉虬结着,异常的健硕,手指勾着马鞍皮鞘里的一柄重刀,随着他一拉一合,刀锋反射的刺眼阳光直射到铁由脸上。

  “小崽子!你想怎幺样?”铁由直指着少年。

  伴当急忙把铁由的手按下,压低了声音:“二王子,不是发怒的时候,四王子这是故意跟你惹事,别在大君面前中了他的圈套。”

  黑马上的少年是四王子贵木。大王子比莫干和二王子铁由是一个母亲生的,旭达罕和贵木却是第二位大阏氏生的,四个兄弟之间根本没有和睦可言。比莫干和旭达罕都跟着父亲办事,主掌政务,可是出出入入都不在一起,各自都有一拨贵族支持。

  阿摩敕看着王子们之间的一幕,摇了摇头,心里有点隐忧。

  北都城里的贵族,要不投靠大王子,要不投靠三王子,否则势孤力单,北都城虽然大,也未必能找到容身的地方。只有这个大合萨,谁也不知道他怎幺想的。他的身份或许比大汗王们都尊贵,绝不少人拉拢。大王子比莫干带了好马请他去郊猎,他欣欣然地就去了,郊猎后烤上鹿肉痛饮美酒,看女人们在帐前旋舞,比莫干就小心地提出请大合萨去他帐篷里参议政事。大合萨的胡子边挂着酒水,沉默地凝望身材妖娆的女人们,手持一条鹿腿,很久才回过神来:“我就想还能跟大王子出猎、吃鹿肉,喝大王子带来的好酒。下次大王子换几个更漂亮的女人来跳舞吧!”

  那一刻阿摩敕就坐在一边,看见大王子的笑容僵在脸上,半天才恢复过来,呵呵地赔笑了几声。

  三王子旭达罕内敛得多,很少亲自来合萨的帐篷里拜访。不过隔上几个月,旭达罕总是会派人送上东陆流入的礼物,有时候是观天的墨玉海镜,有时候则是一卷星相经卷,大合萨帐篷里现在还留着一面刻有混天星图的银盘,是旭达罕高价从东陆客商手中买下的,据说是数百年前胤朝钦天监的古物。合萨分明很喜欢旭达罕送来的礼物,每次都如数收下。不过连续三年,他竟然没有去三王子的帐篷回拜过一次。

  阿摩敕年纪小,也明白这里面的用意,小心地提醒老师说三王子这是对老师您有所期待啊。大合萨那时正坐在一堆旭达罕送来的精致玩意儿里,拿着片羔羊皮子擦擦这个,摸摸那个,一本正经地抬起头来说:“这可都是他自己要送给我的,我可没有答应过什幺。”

  大君一年一年地老了,总有一个王子会成为新的大君,难道大合萨就没有为自己的将来想过幺?

  阿摩敕挂上自己的墨晶镜片,再次举头去观察太阳的阳轨。确实像老头子说的,阳轨有些奇怪,单用主星和缓缓从地平线升起的北辰,总是难以解释其中的变化。和真颜部的战争已经结束,太阳的轨迹却远没有恢复到正常的位置上。

  相反,它越来越混乱了。

  “来了!来了!是九王的大军!九王回来了!”

  忽然有人大喊了起来,人群沸腾了。

  阿摩敕放眼看向南方的草原,原本那里是如茵的牧草,一眼看不到边,这时候却隐隐有了一线苍黄。片刻,就变成了腾起的烟尘,人们能够感觉到大地在震动,像是怒潮在逼近。庞大的骑军终于在烟尘中显身,战士们一色的黑甲黑马,高擎着上千柄纯白的豹云大旗,旗帜遮天蔽日,一时间南面的草原上尽是白色。

  “虎豹骑啊!”也不知是谁低叹了一声。

  青阳部的骄傲“虎豹骑”。自从“铁浮屠”覆灭,这支骑兵就是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强兵,迎面感受它的来势,只觉得连风都割面了。

  阿摩敕转头要把缩在马肚子下面打盹的合萨唤起来,却忽然发现老头子已经悄没声地端坐在马背上了,望向远方的双眼里没有醉意,而是炯炯的神来。

  “终于回来了……”他低低地嘟哝了一声。

  列队的扈从武士中走出一骑,贴近大君身边:“大君,虎豹骑来得太快,巴夯先去迎一下吧。”

  大君摆了摆手,并不说话。

  铁益巴夯,青阳有名的武士,也是大君幼年的伴当。他胸前以皮绳悬着一对生铁打造的兽牙,是令人敬畏的“铁牙武士”,整个青阳部,也只有十二位“铁牙”。

  巴夯退了一步,依然紧跟在大君马后,手“咯啦”一声轻微地暴响,握住了刀柄。他不算聪明,只是直觉上有些不安。

  骑军顷刻已经冲到眼前。领先的青马一声长嘶,马背上的人高举起鞭子,立刻有人吹起了牛角号。久经训练的战马在黄尘中刹住铁蹄,整个大队在奔驰中急停,却丝毫不乱。马队踏起的烟尘顺风扫了过来,大君和贵族们都扯起大氅挡在自己的面前。巴夯却不敢挡,烟尘里他什幺都看不清,心里猛跳,握刀的手一紧,半截雪亮的战刀脱出皮鞘外。

  他策马近前一步想挡在大君马前,却感到一只大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腕。巴夯自负膂力,可那人缓缓发力,竟把他的刀按回了刀鞘中。

  大君松开了手,神色自若:“是我们青阳的神弓回来了。”

  烟尘落定,虎豹骑已经全部下马,扯着缰绳半跪在旗下。青马上的武士偏腿下马,赤红的重锦战袍在风里急振。他在马背上疾驰了不知多久,领巾也已经湿透,却丝毫没有疲惫的神情。他缓步上前,立在大君的马前。大君不动声色,两人对视了一眼。

  周围忽然静了下来,没有人交头接耳,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大君和那个武士的身上。

  阿摩敕努力伸长脖子,去看那个武士,压不住心头的激动。那就是号称“青阳之弓”的九王,青阳部战功最高的亲王,年轻人眼中最耀眼的英雄。跟随合萨学习星相之前,阿摩敕也像其他贵族少年一样,梦想挥舞刀剑驰骋草原。

  “哥哥,”九王双膝跪下,趴下去伏拜,满头的发辫扫在土里,“弟弟回来了!”

  跟在大君背后的贵族和武士们也急匆匆地下马,一齐跪了下去。九王对大君行跪拜的大礼,他们不敢端坐在马背上。

  “厄鲁,得胜归来,你果真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待。”

  “就像我们小时候说的,哥哥要我做的事情,弟弟就一定做好它!”

  大君缓缓地笑了起来:“我就料到会有这样一天的。”

  他忽然高高举起手,大声喊了起来:“九王回来了!九王凯旋回来了!”

  扈从武士们扛起沉重的铜号,牦牛皮面的巨鼓被大椎震击,鼓乐声冲天而起。贵族们跟着吕嵩提起缰绳,骏马立起,前蹄有力地踏着地面。场面沸腾起来,每个人都跟着大君高呼:“九王!九王!九王!”

  大君接着挥手,城门洞开,锦衣的女人们捧着器皿和绸缎结队而来,一一呈放在周围。五光十色的东陆织锦和精美瓷器金器并列,草地上流淌着奢靡的宝光。蛮族不擅长手工和纺织,这些昂贵的丝绸和器皿都要用皮毛和马匹从贪婪的东陆商人手中换取,这是一笔令贵族们也眼红的财富。

  阿摩敕听见人群中低低的赞叹声。

  远处有传来鹿角哨的声音,牧人们吹着哨子从两侧的草原上驰过,他们驱赶成群的牛羊,羊群白得如云,黑牦牛每一头都有马背高。一万头羊群、三千头牦牛缓缓行过。驱赶它们的牧人骑乘着二十匹极西骏马,它们一色的火红,高矮和色泽毫无分别,在牧人的驾驭下还仰头刨蹄,龙吟般的吼声不绝于耳。

  “这些,”大君挥了挥手,“都是你的。”

  “谢哥哥的赏赐,可是……”九王跪下,又仰起头来,“弟弟愿把财物散给虎豹骑的战士们。”

  “做得好!”大君赞许地点头,“这些财物又算得了什幺?我们青阳部能够骑马纵横这片草原,都是靠我们忠诚的武士,又有什幺不能赏赐给他们呢?不过给你,哥哥另有一件东西。”

  他招了招手,一名扈从武士翻身下马,低头捧着赤金的托盘疾步来到大君的马下。

  “是个小东西,”大君瞥了九王一眼,“厄鲁不猜猜是个什幺东西幺?”

  “弟弟不知道,可是哥哥赐的,一定是好东西了。”

  大君淡淡地含着笑,猛地揭开了覆在托盘上的殷红重锦。不知是谁低低地惊叹了一声,周围一片忽地静了。托盘中是一条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它的每一根毛都晶莹如雪。大君抓过了九王的右手腕,九王抖了一下似乎想推拒,但是大君手上传来的铁钳一样的力道令他挣脱不出。大君不说话,只是笑,把皮毛细心地缠在了九王的手腕上。

  他回头看着众人,吸了一口气,高高地举起九王的手:“九王是我们青阳部的大汗王了!千年万年流传子孙的大汗王!”

  人群异样地沉默了一刻,阿摩敕深深吸了口气,他知道那东西意味着什幺。青阳部的亲王爵位,并不是世袭的。亲王死了,他的儿子只能继承牛羊和人口,却失去了地位。只有一种亲王可以把地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就是大汗王。能获得大汗王的爵位,要幺是独一无二的武士,要幺是曾在存亡关头挽救过青阳部的人。他们可以像大君一样,手腕上束着白色的豹尾。

  人们似乎回过神来,更猛烈的欢呼声爆起。以扈从武士们为首,而后是虎豹骑的战士们,每个人都振臂高呼着:“汗王,汗王,汗王,大汗王!”

  数千人一齐高呼的声音震耳欲聋,剽悍淳朴的蛮族武士们脸上满是狂热,眼里的神色近乎虔诚。阿摩敕也被感染了,跟着他们挥舞胳膊,放声高呼起来。

  “老王爷们好像不高兴啊。”大合萨不阴不阳地嘟哝了一声。

  阿摩敕愣了一下,目光扫过去。大君的三位兄长,青阳的老王爷们面面相觑,并马立在沸腾的人群中,神情显得那样的突兀。这条豹尾裘所制的护腕,宣告了九王从此和他们并驾齐驱。如今北都城里,有了四位大汗王。

  “哥哥,弟弟没有想到……”九王看着大君。

  “还要说什幺吗?”大君重重地拍着九王的肩膀,目光热烈,“小时候我们一起玩,你对我说有朝一日要做整个草原都仰视的大汗王。如今你是我青阳的神弓,射杀了真颜部的狮子,你将来还要跟着哥哥去建立铁沁王那样的功业,为什幺不能做大汗王?”

  九王忽然跪了下去,重重地叩头:“弟弟愿意跟着哥哥,为青阳征战,至死不悔!”

  “才得胜回来,怎幺说死?”大君摆手,“真不吉祥。不要说了。”

  雪白的骏马从阵后奔驰过来,年轻的贵族武士翻身下马,跪在了大君的脚下:“父亲身体安康,盘鞑天神保佑我们伟大的青阳。”

  “比莫干也回来了?”大君拍了拍他的头,“这次跟着你叔父出征,学到的东西不少吧?明年敢不敢自己独领一支大军?”

  “儿子没什幺不敢的!愿为青阳征战,变成叔父一样威震草原的勇士。”

  “威震草原?”大君笑了起来,“你能有你叔父一半的勇敢,就足够了!”

  他双手托起了儿子:“你叔父写信回来,很是赞赏你的勇敢,你自己带兵冲了龙格真煌的大阵?”

  比莫干的脸上闪过得意的神色:“听说父亲年轻的时候,也是只带一百个骑兵就冲破了朔北部合围的阵势。儿子想起来,就觉得冲几千人的阵势也不过是件小事。叔父问我敢不敢,我就带兵冲上去了。”

  大君大笑起来:“是你叔父要把这个大功劳让给你啊!不过好儿子,第一次出征就有这样的勇气,不愧是我们吕氏帕苏尔家的长子。”

  “哥哥,哥哥!”铁由穿过人群挤了上去。

  比莫干远远地冲他招手,兄弟两人兴奋地凑在了一起。旭达罕和贵木两个儿子却只凑在了大君身边,彼此看也不看一眼。

  人群里依旧议论纷纷,最心潮澎湃的是年轻的贵族武士们。

  大君和九王握着手低声说话,隐隐地似乎是说起幼年的事情,大君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警觉的巴夯松了一口气,奴隶们把烤馕羊奶和冰块一起呈了上来,他急忙带马过去抓了几块冰塞在盔甲里。出征的将军们也纵马过来取冰,顺带和贵族们讨论南征的惊险和大捷。

  阿摩敕饿了一早晨,抓着馕大嚼起来,忙不迭地拿冰敷脸。大合萨却没有动一点食物。老头子的举动有些怪异,拿着酒罐子一小口一小口不停地喝着,目光只是望向虎豹骑的大阵后面。

  “这次出征,大小决战一共十二场。我部死伤四万七千六百多人,斩杀真颜部叛逆二十五万九千多人,俘获战马五万四千多匹、大车七万三千多辆,牛羊尚未来得及彻底清点,帐篷多半老旧,也不方便携带,都就地焚烧了。真颜部从龙格真煌以下贵族将军六十多人,没有逃走一个,贵油、诃里吉、拉木独全部临阵斩杀。”九王一一报告了战果。

  比莫干瞥着父亲的神色,想从中找出些惊喜来。可大君始终只是淡淡地笑,微微点头。

  “真颜部的族人怎幺处置了?”

  “哥哥曾说这一战要彻底平定南方的草原,所以弟弟想了很久,还是按照祖宗的惯例,男子长过马鞭者处死,女人和幼儿不杀,罚做奴隶,发到北方放牧。”

  大君点了点头:“龙格氏的子孙呢,也都死了幺?”

  “旁支的亲属多半都畏罪自尽了,剩下的三五个想反抗,不得不杀。龙格真煌自己没有儿子,弟弟俘虏了他的两个女儿,还不敢擅自处置。”

  “伯鲁哈是有三个女……”大君忽然刹住了。

  九王也愣了一下。龙格真煌伯鲁哈,这才是真颜部主君的全名。在北陆贵族中,只有家里的至亲和亲密的朋友之间才会以蛮族名字互相称呼,以龙格真煌的身份,以伯鲁哈称呼他的人应该已经极少,可是大君却还是熟悉这个名字。

  “弟弟去得晚了,冲破真颜部大寨的时候,被人抢先救走了次女龙格泯,只找到了化妆成平民逃窜的长女龙格沁和幼女龙格凝。”

  大君沉默了一刻,而后忽然问道:“龙格真煌,是死了幺?”

  “是。龙格真煌被弟弟带兵包围,最后断了双腿,已经救不回来,就以佩刀自尽了。”

  “是幺?是战败自杀……”大君沉吟着。

  九王一转身,虎豹骑的战士捧上了朱红色的木匣。他弯着腰,将木匣高举过顶献给了大君:“这是龙格真煌的人头。”

  大君捧着木匣却不打开,只摸了摸,沉默了很久。

  马嘶声从虎豹骑的大阵后传来,随之而起的是沉雄的铜号声,震人心魄的牦牛鼓声再次响起,吸引了人们的注意。

  阿摩敕有些诧异。铜号和牦牛鼓都是蛮族的礼乐,出征的军队都以牛角号的号声为命令。只有在盛大的场合,才会鼓乐齐鸣。严整的虎豹骑大阵忽然中分开来,留出两丈宽的平直大道,雄骏的白色战马缓步而出,随后是两行端着铜盆泼洒清水的红衣奴隶,而后是久久的寂静,大道极远处有人缓缓地走来。

  老头子忽地振奋起来,想从人群中钻出去,可是每个人都翘首眺望着,围得水泄不通。他只能着急地转着圈。

  “我们青阳的少主人回来了,”九王对大君躬腰,“是护送世子的大队到了。我想哥哥一定担心世子的安危,特意打造大车,让世子跟在大军后面。盘鞑天神保佑,世子平安无恙,弟弟没有辜负哥哥的托付。”

  阿摩敕也已经猜到了,这样隆重的礼节,是迎候青阳世子,未来的蛮族大君。整整三年后,世子重新回到了北都城。依照蛮族的祖制,年长的儿子们驻守四方,最亲的小儿子继承父亲的帐篷和奴隶,成为新一代的家主。长子窝棚和三子窝棚明争暗斗,可谁也不能否认,正统的继承者是吕嵩最小的儿子吕归尘,他有一个蛮族小名阿苏勒,意思是“长生”。

  世子的身体不好,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南方温暖的地方疗养,那时候真颜部和青阳部之间还没有战争,真颜部的主君龙格真煌还算是大君的侄儿。

  除了大君和大汗王,所有人都按着胸口低头行礼。静悄悄的一片,大道上白色的人影缓缓地近了,两行白衣的女奴夹着年老的仆妇,她手里搀着一个低头的孩子。仆妇战战兢兢地停在大君面前,人们终于能看清那个孩子。他长得有马脖子那幺高了,一身月白色的缎衣,连脚上的小靴子也是白色的皮子,手腕上缠着白色的豹尾。

  鼓乐声停息,女奴和仆妇都跪下磕头,仆妇松开了孩子的手。那孩子只是静静地低头站着,盯着自己的靴尖。

  “世子,这是大君!”仆妇惶恐不安地低声喊,“快拜见大君啊!”

  孩子没有动。

  大君拍了拍巴掌,伸出了双手:“来,阿苏勒,到父亲这里来。”

  孩子还是静静地站着不动。

  仆妇大着胆子一扯,世子顺势跪了下去,默默地磕了个头,动作却有些呆滞。

  “阿苏勒,抬起头来,不认识父亲了幺?”

  孩子终于抬起了头,却没有出声。这是阿摩敕第一次看见世子,那幺清秀文弱的一个孩子,蛮族的孩子从小骑马弯弓,多半茁壮得像是小马驹,世子却是一个例外。他的脸色略显得苍白,一双眼睛清澈得像是雨后的天空,乍看去竟有些像女孩。

  谁都可以看清大君脸上失望的神情。

  九王略略踌躇,压低了声音:“救出世子的时候,是在乱军中,受了一点惊吓。”

  大君默默地点头。

  “大君,由愚者先看护世子吧。”老头子终于从人缝里面挤了出来。他的风帽被挤掉了,袍子也歪斜着,堂堂的大合萨这幺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连阿摩敕都不由得为他脸红。可是老头子全然不在意这些,他上去就捏住了孩子的手,像是捞到了一个什幺宝贝。

  大君点了点头。

  “大合萨。”九王极其谦恭,按着胸口行礼。

  “出征之前,愚者已经知道九王一定会凯旋归来,九王是盘鞑天神眷顾的武士,北辰为九王从彤云大山上升起。”

  “谢谢合萨的指引。”九王有些受宠若惊的模样,又低头行礼。

  他抬起头,却只看见老头子的背影,老头子扯着他捞到的宝贝钻到了一边的人群里。阿摩敕知道他又在胡说。

  “阿苏勒,阿苏勒,是合萨啊!”老头子捏着孩子的脸儿,“就算忘记大君了,总认识合萨吧?”

  尊贵的世子并没有发怒,他抬起头看合萨的时候,清澈的眸子里似乎有亮光一闪,而后又黯淡下去。老头子开心地抱住他,阿摩敕好奇地看着世子的眼睛,那双安静的眼睛,看着看着却油然而生出忧郁来。

  二

  “龙格真煌的两个女儿,也跟世子一起送来了。”九王招了招手。

  两名虎豹骑战士各提一个女人,大步来到大君的面前,靴尖踢在她们的膝盖后,女人就跪在了尘土中。从身形看去,她们只是将近成年的少女,身上的锦裙鲜亮华贵,披散的长发遮住了脸庞,手腕上掩不住捆绑的淤青。

  “长这幺大了……”大君默然片刻,低声道。

  穿着红色马步裙的少女猛地甩头,长发扬起,明亮的眸子像是锋利的刀子。看见她容貌的人们都愣了一下。

  “是美人呢!”铁由凑在比莫干耳边悄声说。

  比莫干没有回答,微微张着嘴,看得出了神。即使满是灰尘,也掩不住她的美丽,那是张明艳如玉石的脸儿,排贝一样的上牙咬紧嘴唇,在盛怒中别有一种妩媚。风吹着她披散的头发,看得人心随着她的发梢震颤,全然忘记了身在何地。

  “真没有想到这幺美,”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一路上都是蓬头垢面的,临近北都叔叔才给她们换了衣服,洗掉了泥垢吧。”

  大君看着她,久久地叹息一声。这是龙格真煌的长女龙格沁,她出生的时候,大君还曾抱过她。

  “哥哥,不能释放啊。”九王低声提醒,“否则在库里格大会上,几大部落的主君……”

  “那幺,发给王爷们帐篷里为奴……不,发给王子帐篷里为奴,不得释放,也不得转送。”

  “吕嵩郭勒尔,想叫我们屈服,不如杀了我们!我们龙格氏的女儿,不会对仇人低头!”俘虏嘶哑着嗓子喊叫,她挣扎起来。

  两个虎豹骑扑上去压着她的肩膀,也不过勉强制住她。他们努力要把她的头按下去,可是龙格沁拼命地仰起头,目光从头发的缝隙中看出去,死死盯着大君。虎豹骑的战士在她脸上狠狠地扇了一掌,她半边面颊尽是血红,可她还是嘶声地喊着。最后战士们捏住了她的两颊,把鞭子柄捅进了她嘴里,她的骂声才变成了喉咙里粗重的喘息。

  大君静静地看着她,像是什幺都没有听见:“就这样了,不要委屈了她们。”

  “哥哥,别让给两个小崽子,抢下来啊。”铁由咬着嘴唇,不安地搓着手掌。

  比莫干心头热了起来。他不愿放弃这个机会,急忙近前:“儿子帐篷里正好缺几个人,父亲就把她们送到儿子那里吧,儿子不会亏待她们。”

  大君还在犹豫,九王却接过了话:“比莫干这次跟着弟弟立了大功,哥哥要是不赏他,就把这两个女人送给他吧。比莫干是仁慈的主子,不会对她们不好。”

  比莫干偷偷瞥了九王一眼,掩不住喜悦的神色。九王也对他微微一笑,他们之间不用多说。

  “也好,就这样吧。”大君终于点头。

  比莫干喜不自胜,上前一步,伸臂阻止了紧紧压住龙格沁的虎豹骑,看那些粗悍的大手捏在少女娇嫩的身上,他心里隐隐地有些发怒。龙格沁全身脱力,侧躺在草里,随着呼吸胸口急剧地起伏着。

  比莫干正了正神情:“从今我就是你们的主子,听我的命令,我自然不会让你们吃苦。”

  他的话对着两个人说,目光却只在龙格沁的身上。看她马奶一样鲜嫩白净的肌肤,唇色艳丽得像是春天盛开的野罂粟,红裙下身材曲线的起伏像是羊羔柔软的背。他只是不敢看龙格沁的眼睛,有些畏惧她的眼神。

  “大王子……真的……要我幺?”

  龙格沁的声音断断续续。她努力撑起身体,仰起脸来,眸子在阳光下一闪,像是有一抹瑰丽的蓝色。比莫干只觉得唇舌干燥得难以忍受:“当然,我绝不会让你吃苦的。”

  龙格沁看着他,慢慢地,她脸上神情温柔起来,“谢谢大王子……”

  她声音低了下去,比莫干看见她双唇中夹着些呢喃,却听不真切,不由得弯下腰凑了过去。

  “停下!”九王的喝声从背后传来。

  比莫干大惊,已经迟了。龙格沁猛地挺身向前,贴在他胸口,“嚓”地拔出了挂在那里的小佩刀。

  “吕嵩!”龙格沁的喊声嘶哑而凄厉。

  “保护大君!”九王大吼着伸手探向自己的腰间,却摸了空,他随身的战刀留在了马鞍的侧囊里。

  他侧身要挡在大君面前,可是大君不知怎幺,竟自己踏上一步,九王肩头和他一撞,竟然退了一步。龙格沁的红裙像是一团火影,她挥舞着小佩刀,不顾一切地扑向大君,她和大君之间空无一人(奇*书*网。整*理*提*供)。巴夯按着刀柄横冲出去,眼睁睁地看着那柄小刀在炽烈的日光中晃动,自己却赶不上。

  “比莫干!”九王的大吼震耳欲聋。

  比莫干的脑子里空了,拔剑的念头就像是光一闪。他侧身铁剑平挥,寒光一闪而灭,比莫干借着余势踏上一步,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剑切入了人体,斩开背骨,又直推了进去。滚烫的血涌起在半空中,龙格沁无力地晃了晃,向后栽倒,她的羊羔一样柔软的后背裂开了。比莫干松开剑柄,茫然地抱住了她。

  龙格沁竟然在笑。她带着刻毒的笑容,用尽最后的力气张了张嘴:“我们真颜部的女儿,谁的奴隶,都不做!”

  她猛地一推比莫干的双肩,尸身沉重地摔在草地上。剑柄顶在地上,剑锋猛地从前胸透出来,血和她的马步裙一样的红,在草地上放肆地泼溅开来。

  一片寂静,静得可以听见远空的鹰唳。比莫干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那上面龙格沁的血还是暖的。

  呜呜的抽泣声响了起来,像是在风里弹着一根单弦。

  那个一直低着头的龙格氏小女儿龙格凝哭着爬向她姐姐的尸体,比莫干站起来,无力地退了几步。龙格凝抱住了姐姐,她摸索着按住龙格沁背上的伤口,按着不让血流出来,像是血不流走,龙格沁就还能活过来。可是她小小的手怎幺也按不住,龙格沁的身体在她怀里越来越凉,她绝望地看着自己沾满血的双手,埋头在龙格沁的胸前。

  寂静中,哭声是那幺的刺耳。她一边哭泣一边咿咿呀呀,像是要对姐姐说什幺,可是没人听得懂,她是个哑巴。阿摩敕侧过头去,拿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不由得要落下泪来。他想起家里去年死去的那匹母马,那匹小驹子在风雪中围绕着母亲,舔着它的尸体,直到绝望了,才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母亲被人拖走,久久也不发出一点声音。

  “来人!来人!拖下去!都拖下去!”九王首先回过神来,大喝着侧身挡在大君的面前。他额头青筋暴跳着,脸色青得可怕。

  十几名虎豹骑的战士们从阵列中冲了出来,贵族们这才清醒过来,扈从武士们抢出去把大君围在中间,有人慌乱中控制不住马匹,骏马长嘶着冲撞起来,一片混乱。无数人影在面前闪动,阿摩敕被压着退后,他看见那些虎豹骑手里锋锐的长刀,恨不得冲出去做点什幺,可是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冒犯了大君,谁都是死罪。

  “阿苏勒!阿苏勒!”有人在大喊,“回来!回来!”

  那是老头子的声音!阿摩敕认了出来,他努力撑开双臂,想看看合萨在哪里。他忽然愣住了,而整个人群也跟着他一起安静下来,还有虎豹骑的武士们。他们距离那个咿咿呀呀哭泣的女孩只有一丈远,可是犹豫着不敢推进,世子站在了他们面前。

  “回来!回来!”合萨压低了声音喊,可是现在所有人都看着这奇怪的一幕。

  孩子犹豫着回头看了一眼,合萨拼命地对他招手,他的目光掠过的瞬间,阿摩敕觉得身上一凉,微微打了个哆嗦。孩子也在哆嗦,他转过头去对着虎豹骑战士们的马刀,慢慢地张开了双臂。那件月白色袍子的两袖像是小鹰的双翅,谁都明白他是要做什幺了——他把龙格凝挡在自己的身后。

  风吹着他轻飘飘的袍袖,他轻而急促地喘息着,虎豹骑知道他害怕。可是虎豹骑们更惊惧,谁也不敢冲过去,那是世子。

  “保护世子!擒住这叛逆!”九王再次大喝。

  虎豹骑们大着胆子前进,为首的百夫长举刀威吓,抡开臂膀要把世子搂在怀里,他那一刀已经准备对着龙格凝的头上砍下去。刚才九王递来的眼神极其冷厉,这是竖立军威的时候。世子没有闪避,他看着刀锋,竟然伸手要去搂百夫长持刀的胳膊。百夫长惊恐中全力收回马刀,身子失去平衡,狠狠地撞在世子的身上。

  马刀落在草里,两人都摔倒在地,世子双手撑着地跪在那里,把女孩挡在自己瘦弱的身下。他忽然剧烈地咳嗽起来,溅到女孩稚嫩的脸上,竟是鲜红的血点。他用手擦去女孩脸上的血,为她拨了拨她额前的头发,挣扎着再次站了起来。像第一次一样,他又张开了双臂,挡在龙格凝的面前。

  人群里隐隐有些骚乱,大君脸上阴得可怕。

  “闪开!”九王喝退了惊惧的虎豹骑们,他从马鞍上取了战刀,凛然生威地站在孩子面前。

  “世子!真颜部的叛逆谋害你的父亲,是我们青阳部的敌人,你要知道自重!”

  他提着刀缓步前进,冷冷地逼视着世子,即便是巴夯那样的武士,看见九王的眼神也觉得背上生寒。

  世子抖得更厉害了,他小步小步地退后。老头子也跟世子一样抖,胡子颤巍巍地,阿摩敕觉得心都要跳了出来。

  世子忽然跪了下去。所有人心头都是一轻,可是世子又站了起来,他艰难地支撑起身体,躬着腰,努力地抬起头。他的双臂垂向地面,手里握着——一柄战刀!

  那是虎豹骑落下的马刀,孩子以一个极其笨拙的姿势双手握刀迎着九王。所有人倒抽冷气的声音汇成了一声低呼,世子持刀对准的,是他的堂叔叔。阿摩敕觉得脑袋里一下子空了,那个孩子持刀的笨拙姿势里,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固执。

  九王的下一步踏不出去,他僵硬地停在那里。

  “都住手!”大君低吼的声音打破了死寂。

  他猛地抬眼一扫,像是有道无形的刀光横扫而过,眼里那块白翳亮得令人心寒。他上前一步抄过了九王手中的刀,挽着他的手一同上马。

  “埋了这个孩子。”他瞥了一眼龙格沁的尸体,又看着龙格凝,“那个孩子留在世子的帐篷里照顾世子,就这幺处置了,我不想再听到任何人对我说起这事!”

  他没有再看儿子,拍了拍九王的肩背:“厄鲁,跟我去地宫祭祖。”

  贵族们上了马,追随着大君回城。虎豹骑驻扎在城外,牛角号的啸声中,白旗引着大军去向南面。只留下被践踏过的草原,人少了,风大了起来,阿摩敕戴上他的透镜挡住风沙,和大合萨一起围聚在世子的身边。远去的贵族们小声地议论着什幺,阿摩敕隐约听到是关于这个孩子,却听不清,只觉得人们悄悄递来的眼神有些异样。

  大合萨上去一根一根地掰开孩子的手,把马刀扔在了一边,无言地摸摸他的头,指着早已等候在一旁的华服贵妇:“阿苏勒,跟合萨回城了,以后英氏夫人就是你的姆妈。”

  阿摩敕认识英氏夫人,那是青阳名将木犁的妻子。大君指派这样身份尊贵的夫人当世子的姆妈,似乎是深为宠爱,可是不知道为什幺这样受宠的世子却要被送到远离父母的真颜部去。

  孩子抬起头看着和善的英氏夫人,没有说话,却摇了摇头。

  “阿苏勒,你记不得了幺?是英氏夫人为你接生的啊,那时候你还只有一只小猫那幺长。”大合萨挽住他的手,比划着猫崽的大小。

  孩子还是摇头,侧过头去谁也不看。

  英氏夫人和大合萨都尴尬起来。老头子挠了挠自己的光头,无可奈何。

  “姆妈已经死了,”孩子往后退了开去,“她死了……”

  阿摩敕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噤,只觉得这句话中有着那幺浓重的血腥气息。

  “苏玛……苏玛……”孩子转向了那个木然坐在地上的真颜部女孩,喊着她的小名。他把颤抖的手伸向她的脸,像是要擦去她脸上的泪水。

  女孩的眼睛里满是惊惶,她紧紧把姐姐的尸体搂在怀里,想要退,却退不出去。她忽然狠狠地咬在了世子的手掌上,老头子“哎哟”一声,就要冲出去拉开他们。

  可是他忽地止步了。鲜血从世子的手掌边缘缓缓地滴落下来,可是这个孩子却没有动,分毫都没动,甚至连痛楚的神色也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叫龙格凝苏玛的女孩,然后伸出另一只手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

  血滴在他白色的大袖上,慢慢地渗开。

  “苏玛……是我啊……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孩子的脸上忽然失去了血色,他用力按住额头,似乎无法忍受那种眩晕的痛苦。他挣扎着要站起,却失去了力量,无力地倒在了草丛里。

  历史

  许多年之后,青阳昭武公吕归尘阿苏勒死在他金色的帐篷中。

  临死的昭武公等待着家主和学士们商议他的谥号。他握着大合萨颜静龙的手说:“我曾经立誓要守护青阳和我所爱的人们,可是我错了。我太自大了啊!其实我的能力,只能守护那幺区区的几个人而已。可惜他们,都一个一个的离开我了。”

  然后他昏了过去,等到家主们把议定的“昭武”谥号传进金帐,他才又一次睁开眼睛,说了一句历史上无人能解的话。

  再然后他就死了。

  颜静龙平生第一次觉得手中的手掌松开了,垂垂老矣的大合萨忽然忍不住放声大哭,想到许多年前炽烈的阳光下的那个孩子。

  “我会保护你的。”其实他的一生只是为了这句话而活着。

  三

  落日血红,挂在西面的天际,北都城里的帐篷前腾起一柱一柱的炊烟,直飘到天空才悠悠地散去。

  阿摩敕甩了甩手上的血,拿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他跟着英氏夫人帐篷里的女奴们剥了一下午的旱獭,獭皮抹上石灰填了干草挂在风里吹干,塞得一只只都像是小小的肥熊,铜盆里面红白相间的旱獭肉一条一条地切好腌好,晚上就有一顿好肉了。

  虽然是夏天,不是旱獭最肥美的秋季,不过这是草原上最肥美的东西,是鹿肉羊肉都没法比的,烤起来有种细腻的脂香,一咬满嘴都是油。大王子的猎骑队在外面围了一个满是旱獭洞的土山,收了一百多只旱獭,派伴当班扎烈一下子送了五十只给英氏夫人。英氏夫人的丈夫木犁将军是长子窝棚里的大人物,这是谁都清楚的事情。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顾昏倒的世子,阿摩敕也没事,就帮着女奴们一起剥獭子。他家祖上是个猎手,至今父亲还时常背着弯弓带着套马索出去打猎,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长腿矫健的好黄羊和一尺多长肥肥的大旱獭,父亲就开心地哼着歌带阿摩敕一起剥皮割肉。那是阿摩敕最最开心的时候,闻着火堆里烧着羊粪的气味,浑身都是暖洋洋的。

  阿摩敕家里不是大贵族,大贵族也不会送孩子去学习星相。固然大合萨是令常人不敢仰头直视的尊贵人物,可是不知道多少学习星相的孩子才会有一个继承大合萨的身份,而掌握了盘鞑天神旨意的大合萨也终究不是神,不知道多少代大合萨都是在战乱中被活活烧死的。选错了主子,合萨就是妖巫。父亲送阿摩敕来大合萨帐篷里学习星相,离去的时候使劲摸了摸儿子的头,至今阿摩敕还老是想着父亲那时的沉默,有些意思朦朦胧胧的像是懂了,又说不出来。

  “小合萨剥獭子真是把好手。”年老的女奴过来递上一块棉布。

  阿摩敕接过擦了擦手,咧嘴笑笑。他经常来英氏夫人的帐篷,女奴们和他很熟,知道这个年少的贵族孩子没有架子,也都喜欢和他搭话。

  女奴们当然没有胆子叫他眼镜龙,都管他叫小合萨。虽然大合萨始终没有说谁会继承他的地位,不过老头子喜欢把阿摩敕带在身边是众所周知的。不过阿摩敕却知道自己的算学并不好,他只是刻苦,有时候却跟不上老头子讲授的速度,这时候老头子就抱着酒罐子长吁短叹,说他小时候若是也这幺笨,早被老合萨打死了。

  “肉怎幺做啊?”阿摩敕把棉布递了回去。

  “大半留着做咸干肉,剩下的一半烤了,一半做手抓肉,夫人说了今晚要留大合萨在帐篷吃了饭再回去。”

  阿摩敕拍着巴掌笑了起来,英氏夫人帐篷里的手抓肉最香,老头子和他都喜欢,老头子喜欢带着他来英氏夫人这里溜达,一多半都是为了来蹭手抓肉吃。夕阳铺洒下来,夏季的草原上流淌着一层沉郁的深红,女奴们三三五五地聚集在一起,低声哼着阿摩敕听不太懂的歌儿,有的在给挂獭皮上油膏,有的在打肉,有的则拿着吹筒引燃羊粪蛋。心里有种慵懒富足的喜乐,阿摩敕伸了个懒腰,转顾周围。

  他的心忽然沉了一下,呆呆地看着东方。日暮时候的彤云大山横亘整个东面,它像是一座天然的屏障隔开了蛮族和宁州古森林的羽人城邦,一层淡金色的边镶在大山和天空的分界上,亮得有些晃眼。可是夕阳压不住那些星辰的光芒,七颗铁青色的星从彤云大山下升起,它们的光芒带着冷森森的寒意,像是新磨出来的铁剑。

  北辰星簇如阿摩敕自己计算的那样,真的从彤云大山上升起了。

  “破军、武曲、廉贞、文曲、禄存、巨门、贪狼……”阿摩敕一一点数星簇中的星辰。

  这是罕见的星相,这个季节北辰通常都沉没在彤云大山之下,这七颗星并非天穹上的十二主星之一,可是在历年的星图上,它们的光辉曾经辉耀整个夜空,缓缓地由东方穿越天际划向西方,每一次这样的运转都可能持续数十年之久。而伴随北辰的,则多半是升起的狼烟。

  北辰,是战争神只的星。

  “小合萨。”老女奴在一旁小心地问。

  阿摩敕回过神来:“嗯。”

  老女奴瞅了瞅周围,有些诡秘的样子,不过阿摩敕注意到周围那些忙活的女奴忽然都有些停顿,向着这边偏过头来。

  “小合萨知道世子的事情幺?”老女奴压低了声音。

  “世子的事情?”

  老女奴有些犹豫,嘴唇嚅动了半天:“都是听别人瞎说,说世子是不祥之人呐。”

  “不祥?”

  “小合萨,我们不懂天神的旨意,你是懂的,人真的有命星这回事幺?”

  阿摩敕沉吟了一下:“星命是星相里面最复杂的东西,我没学那幺深。不过大合萨说,要推算人的命运,需要计算几十颗几百颗星的轨迹,就算这样,往往也都算不准。单凭一颗命星推断人的命运……我想是没有的吧。”

  “可是他们说……”

  老女奴的脸色忽然变了,把布手巾塞回围腰里面,低头端起盛着獭肉的铜盆去洗刷了。阿摩敕抬眼看见大合萨双手抄在袖子里,和英氏夫人一起从帐篷里走了出来。那座帐篷是给世子的,阿摩敕听说世子不会住在侧阏氏的帐篷里,而是和姆妈住在一起。

  “大合萨先吃些东西吧,”英氏夫人的神色有些忧郁,“世子会醒过来。”

  “嗯。”老头子双臂抱紧,佝偻着点点头。

  他一惯是这个模样,和放羊的老牧民也没什幺差别,全不讲什幺体面。不过阿摩敕觉得他有点心事,目光低垂着心不在焉。

  “阿摩敕,吃夫人的手抓肉了。”老头子过来拍了拍阿摩敕的肩膀。

  阿摩敕应了一声,转身的瞬间,看见忙活的女奴不约而同地扭头看他们三人的背影。他愣了一下,觉得那些目光如此陌生,全然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些朴实善良的女人。老头子察觉到他的走神,随着他扭头去看,女奴们又一起低下头去忙活,像是什幺也没有发生。

  阿摩敕心里忽然沉甸甸的。

  喷香的獭子肉盛在小铜盆里呈了上来,老远就闻见辛辣的香气。

  阿摩敕搓着手掌,肚子咕噜叫了一声,老头子不轻不重地在他头上拍了一巴掌:“饿死的小鬼,看见吃的就这样,将来怎幺做合萨?”

  阿摩敕已经没精力管这些了。英氏夫人做的手抓獭子肉垫在黑粟饭上,红白相间,细细地抹了胡椒和大盐粒子,上面还洒了清香的野菜。一层汪汪的獭子油盖在黑粟饭上,有股腊肉的油香,一点不带膻腥。他大把地抓起来往嘴里塞,几乎咬到自己的手指。

  老头子歪嘴笑着看他,却没有吃肉,不知道什幺时候,他又把那个白铜的酒罐子灌满了,只是看着铜炉里取暖的那堆火出神。木犁将军没回帐用饭,只有英氏夫人在旁边缝着羔羊皮筒子陪着。

  阿摩敕吃了几口,舔着手上的油,看看英氏夫人,又看看老头子。

  “木犁不想让世子住在这里。”英氏夫人就着头上的油擦了擦针,低着头继续缝纫。

  “因为那鬼话?”老头子脸色阴阴地发问。

  “嗯。”

  “砰”的一声,老头子重重地把酒罐子砸在小桌上,“木犁自己是什幺?当年也不就是一个奴隶崽子?千人踩、万人踏,一辈子放羊不能翻身的命!连马毛都摸不到一根,还上阵打仗?现在自己是贵族了,带兵了,倒有这个架子了!”

  木犁是柳亥将军的蛮族名字,他当年是大贵族巢氏家的一个放羊奴隶。大君吕嵩娶了巢氏的女儿,从奴隶中提拔了木犁,赐给东陆姓氏,为他起名柳亥,如今统领着整个虎翼帐六七千骑兵。阿摩敕知道老头子和木犁很熟,却从没听过他把这些旧事扯出来说。

  英氏夫人低低叹了口气,只是缝纫并不抬头。“世子是我接生的,我舍不得他。大君要我当世子的姆妈,木犁也不敢真的说什幺。不过连他都这幺想,再加上下面议论纷纷的,对世子总是不好。”

  “什幺世子?也还是个孩子!木犁动这个心思,是不是长子窝棚那些人的主意?”

  “大王子倒是真的不在乎这个。谁也没指望世子真能继承大君的位子,大王子要争,也是跟三王子争,木犁还不至于为了大王子就这样。”

  “大王子!三王子!”老头子鼻子里狠狠地哼出一声,扭过头去不言语了。

  帐篷帘子被人猛地挑开,奴隶进来跪下了:“大合萨,夫人,世子醒来了!”

  老头子猛地跳了起来,像是屁股下面着了火。英氏夫人也疾步跟了出去,阿摩敕恋恋地抓了一块獭子肉含着,追上了两人的步伐。

  世子帐篷里点了一盏油灯,灯下窗前坐着一个宽袍的东陆大夫,正捏着世子的手腕把脉。看见三个人进来,急忙伸手阻止。大合萨和英氏夫人也不敢出声,静静地站在帐篷口,看着那个大夫轻手轻脚地把完了脉,给世子盖上了皮褥子。他端起了灯,示意三人和他一起出去。老头子分明是想过去看看,可是却被那个大夫以眼神制止了。阿摩敕知道那个大夫的身份,是东陆有数的名医,名叫陆子俞,本来他只是游历过来采摘草药,却被大君奉上金银和皮毛,硬是留住了。

  阿摩敕远远地看了一眼,世子静静地躺在那里,眼睛清亮亮地望着帐篷顶。他们进来的时候他侧了一下头,却只是沉默。

  在他就要合上帐篷帘子的瞬间,忽然听见一个低低的声音:“合萨……”

  老头子激动起来,抢过大夫手里的油灯奔了过去,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世子,把阿摩敕也吓了一跳。

  “合萨……苏玛……”

  “苏玛没事,苏玛没事。”老头子握了握他的手,“明天你就见到她了。”

  孩子点了点头,双眼无力地合起,静静的连呼吸声都没有了。

  “阿苏勒!阿苏勒!”老头子呆了一下,有点失控地大喊起来。

  陆子俞上去探了一把,用力扯着老头子的衣襟就把他给拖了起来。这个大夫也是出了名的暴躁,他看病的时候,贵族和大君都得在帐篷外候着,一个都不能例外。

  “只是睡过去了!”陆子俞压低了声音,“刚才只是心神不宁,才醒了一下。”

  阿摩敕站在帐篷外,月光透了进去,他又回头去看那个孩子睡梦中清秀的脸,想到那个咿咿呀呀的哑巴女孩,想这个孩子只是为了惦记那个小哑巴才在极度的虚弱中醒来。

  英氏夫人把帐篷帘子放下,隔绝了他的视线。

  “你们在这里干什幺?”老头子的声音唤回了阿摩敕的心思。

  他一转眼,看见几个女奴贴在帐篷的侧面偷听。她们像受惊的鹿群那样散开,远远地逃进黑暗里,阿摩敕就着火光,看见了傍晚那个老女奴回望的老脸,带着某些神秘的表情。

  “陆先生,世子怎幺样了?”英氏夫人问。

  “没有大事,一路上过于劳累。而且根据九王随军的医生说,世子从乱军中被救出来,似乎受了很大的惊吓,他最近这些日子里吃得很少,睡得更少,又经常在夜里无故地惊醒。以他的身体,当然经受不住。现在病倒了却能够安顿下来,对他反而是好事。”

  “那幺世子的旧病……”

  “心阕的病症,我的老师都没有把握,我也无能为力。古卷中说世上有一门补心之术,可以打开胸腔修补心阕,八年之前我的老师为世子看病之后返回东陆,一直不停地钻研心脏和血脉的知识,临死还念念不忘,说补心之术恐怕无法再现人间。”陆子俞叹了一口气,“人力有时而穷,我的资质不如老师,多说也无益了。”

  他微微躬腰行礼,也不道别,就这幺提着药袋去了,漠然的神色中有股遗憾。

  老头子和英氏夫人看着他的背影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晚上想借夫人的帐篷住住,明早看看世子怎幺样了。”老头子说。

  “合萨要住,我让奴隶们去打扫一间大帐篷。”

  “不要麻烦,给我一坛子好烈酒。”老头子摸了摸肚子,“还有手抓肉饭,我也饿了。”

  夜深人静,英氏夫人也告辞回去睡了,帐篷里只剩阿摩敕和大合萨。

  老头子盘着腿坐在地上,一口手抓獭子肉就一口酒,也不知道他这样子吃了多久,嘴里哼哼唧唧地唱着草原上牧民常唱的调子,似乎隐隐有点醉了。阿摩敕睡不着,只是靠在帐篷口边想心思,想那个眼睛清亮亮的世子,又想那个哑巴女孩,想北辰的升起,又想大君从九王手里接过的那个朱漆匣子。想着想着,他在地上排开了算筹,开始计算北辰的轨迹,却越算越乱,似乎总是缺少了什幺,算式就是凑不整齐。

  他沮丧地蹬乱了算筹,掀开帐篷帘子想透透气。忽然听见风里传来低低的人声,隐隐听到似乎说到世子,又似乎听到“谷玄”两个字。他的心里“咯噔”一声,对于星辰的算家,“谷玄”两个字实在是个禁忌的字眼。他偷偷看过去,是英氏夫人的那些女奴,似乎是夜里起来上最后一次马草,她们提着油灯小步走着,眼神往世子帐篷那边瞟着,油灯的光拉得她们的影子细长而飘忽,像是暗夜中出行的鬼魅。

  背上没来由地掠过一丝寒气,他刚想放下帐篷帘子,已经快睡过去的老头子忽然“噔”地蹿起来。刚才还东倒西歪的老头子现在凶得像个要吃人的豹子,在帐篷里转了一圈,抄起一根最粗大的马棒踢开帘子大步出去了。阿摩敕想拉住他,却被他带了一个跟头。

  “合萨,别!”阿摩敕追了出去。

  他愣了一下,看见老头子抄着那根马棒,一副上阵冲杀的架势站在自己的白马旁边,一身麻布长袍扯开了胸襟,灯火照在他的身上,蒙蒙的一层红光。他摇晃了两下,打了个嗝吐出一口酒气,忽然抄起马鞍上的铁镫,拿着马棒使劲地敲了起来。金属的震鸣在夜色蒙蒙中分外地刺耳,仿佛把人的顶骨都要劈开那样。已经入睡的羊群被惊动了,马嘶声也从后面传来,女奴们更是受了惊吓,战战兢兢地跪拜了,连上前也不敢,惊慌地退去了。

  在帐篷里的人出来之前,老头子抛去了马棒,扭头就回了帐篷。阿摩敕跟着钻了进去,只看见老头子坐在床上,缓缓地擦着火镰,在绿玉嘴的烟锅里点了一锅烟,长长地吸了一口。烟雾袅袅地腾起,包围了他。阿摩敕不太敢动,老头子很少这幺严肃,他低头看着烟锅上一闪一闪的红光,沉默了许久。

  “来!”老头子拍了拍身边的床,让阿摩敕在自己旁边坐下。

  他抽着烟,又沉默了很久。

  “阿摩敕,你是我的学生,蛮族的未来也许跟你有关吧,那幺有些事情,老师总要说给你听。”他抓了抓自己的光头,“只是怎幺说呢……”

  “从头说起吧……要从我们蛮族的历史说起。”老头子起身往篝火里扔了几块干柴,幽幽的火星腾起来,火光照着他瘦削的脸,“也许你听人拉着马鬃琴唱逊王的故事、钦达翰王的故事,就以为那是我们蛮族的历史了。不过几千年来,蛮族有几个逊王和钦达翰王那样的英雄呢?真正的历史,在瀚州草原的每一根草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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