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识本站,上遍色站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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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中升学的悠长暑假结束之后,我正式进入了高中时代。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学期开始迎来的第一节语文课上,班主任给我们定了一个老掉牙的作文主题——「我的梦想」。

  童年的自己,有过各式各样的梦想:我曾经幻想自己是一位飞机师,可以驾驶巨型铁鸟翱翔天际;我曾经幻想自己是一名作曲家,可以写出扣人心弦的歌谱乐章。但是随着自己的年龄一点点地增长,我开始意识到这些所谓的「梦想」可望而不可即。其实,梦想不一定要天马行空,也可以很简单、很现实。于是,在作文里,我写上更切合实际情况的一个梦想——希望自己能够找到一个爱我的他,然后自己与其结婚生子,度过一段平平凡凡的安稳人生。

  然而,即使我的梦想是如此普通,却因为年龄的关系,始终有一种遥遥无期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一直到高一下半年的春天。

  我很喜欢春天,原因有二。首先,春天里的所有事物总能给人舒适与安逸:

  阳光,善待世间万物;明月,笑看人生百态。 瑟瑟的风,消除身体劳累;淡淡的雨,治愈心灵创伤。可真正让我喜欢上春天的,并非以上的原因,其真正的原因,是因为我和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兴也同样在这个万物初始的季节里邂逅。

  那是一个春雨绵绵的黑夜。刚好晚自修完毕,昏暗的四周没有太多照明的路灯,没带雨伞的我不敢独自一人前往公交车站。结果,我站在学校的大门前等待我的好友丽丽。

  等不了多久,丽丽就走出门来,随同的还有一个个子高大的男生。我从二人的对话得知,这个男生也是丽丽的好友,和丽丽一个班。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人,只有几个聊得来的同性好友。如果有陌生人在,尤其是异性的话,我都不太喜欢搭话,也不懂和他们交流。于是我们三个走在一起,却只有他们俩交谈的声音。

  「小筠,今天我改乘XX,那我就不陪你们,先走了……」当我们三人走至车站,没有等我回话,丽丽就丢下了我和他扬长而去。

  我们俩之间没有任何的交流,空气中只弥漫着水滴声与吵闹声,而陌生感让我喘不过气。所以站在雨伞下的我,藉着微弱的光线拿着课本装作慢慢阅读,试图避开彼此之间沉默的尴尬。也许在外人看来,这两个站在同一雨伞下的人完全没有交流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而事实上,我们的确不是甚幺知心好友,倒像是碰巧站在一起避雨的陌路人。

  公交车上位置不多,他很有礼貌地把仅有的位置让给了我。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主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只是依稀记得是在说早上他两个朋友的一些糗事。

  在他说话的同时,我藉着车内明亮的灯光,抬头打量着他。他既没有帅气的外表,也没有时尚的打扮,我却能从其谈吐中知道,他有着平易近人的性格和乐观的态度,我更加想不到他还是一个非常健谈的男孩子。

  当我和他相处的这短短一个小时里,才发现自己对他没有了刚才强烈的抗拒、隔膜。即使我答不上他的话,他总能轻松应对,总能找到新的话题又或者「自说自话」。

  以后每天的放学,我都能见到他的身影。当三人到了公交车站后,丽丽都会托辞自己先走,留下我和他单独相处。

  和他独处的时候,他可以说出任何话题,从学习可以说到天文地理,经常把一些我平时漠不关心的事情变成笑话,让我捧腹大笑。

  久而久之,我和他的关系也渐渐变得亲近。每次乘公交回家,一个小时的车程总是漫长的等待,可自从有了他的陪伴,这段枯燥无味的旅途就变得相当有趣,自己在学习上的压力和疲惫也因此而减少了几分。日子长了,我居然不知不觉地期待着每天晚自修放学的时刻。

  时间飞逝,一眨眼已是第二年的春天,兴品学兼优,既是班长,又成为了学生会的副主席。面对学生会的事务和高三选班的压力,他没有半句怨言。若是我有任何的困难,无论他自己有多繁忙都会抽出时间为我贴心地解决,我从心底里感激他。兴开始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我的生活,而我自己也渐渐离不开对他的依赖。

  日复一日,我和他的关系更加亲近,甚至可以称得上互为好友。他使腼腆的我走出课室,与他人接触。 他让我改变了对男生的看法,让我变得不像以前那样畏惧异性,而且最重要的是,呆在他的身边,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只是有一点,我很不满意。

  如果当我看到他和别的女生高兴地谈天说地,我会觉得心慌,心情也会低落,生怕他不会再理会我似的。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怎幺回事,只希望他和其他女生的对话能够快些完结,又或者希望他能把注意力再一次集中在我的身上。

  一天的晚自修下课,丽丽因为生病没来上课,当我走出课室的门口,看见的只有兴一个人。那天的晚上因为日光灯全面维修,所以走廊、楼梯都显得相当阴暗。

  在黑夜之中,我的视力不是太好,走下楼梯少不免歪歪倒倒,即使摸着扶手也会觉得不太安全。而就在那时,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只手向我伸过来,当我回首看去,这只手正是来自我身边的兴。

  面对他的举动,我有点不知所措,正在犹豫是不是该碰。突然,走在我后面的同学也许不经意的碰触,就使我立刻失去了重心向前倾倒。当我向前扑的时候,基于非条件反射,我把他递过来的手握在了自己的手里。

  我在心里重复地想:原来男生的手可以如此柔软;原来男生的手可以如此温暖;原来男生的手可以如此安全。心跳突然地加速,让我感受到了小鹿乱撞的搏动。他传递过来的实实在在的触感,使我不再畏惧眼前的黑暗。十指紧扣的我们就像连体婴似的,没有感到丝毫的排斥,理所当然地走下楼梯,穿过长廊,走出学校大门,来到彼此都熟悉的那个公交车站。

  此刻的我与往常不同,心情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

  「小筠,我们……可以在一起吗?」他的手没有把我放开,反而越抓越紧。

  意想不到的表白使我心乱如麻。害羞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也让我不敢抬头看着他。

  「从读高一的开始,我就已经注意着你。你和别的女生不一样,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公主病,不贪小便宜,为人心地善良,遇到别人拜托的事情,总是老好人做到底……你不像是那些终日追星、夜游的女生无所事事,而是勤奋好学,为人有上进心。这些都是我喜欢你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话,你能给我一个照顾你一辈子的机会吗?」我已经记不起当时自己到底有甚幺反应,脸上有甚幺表情,只记得心底里一边取笑着他对我一些无中生有的优点描述,而另一边自己的内心随即泛起了一股甜滋滋的味道。对于他爱的表白,我已经不懂得如何用言语回应。面对自己喜欢的他,只是连连点头表示我的决定。

  当我们都确立了对方的关系后,在车上,他的手始终没有把我放开,当然,我也享受着和他在这一个小时内的亲密接触。 我依偎在他的胳膊上、仅靠在他的怀里,舒服、安心、幸福从我的心中陆续涌现出来。直到下车前的一刻,我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他的手。

  那一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我不时从心底里笑出声来,双手在模拟放学的那一个小时的缠绵,细细地品味着初次和自己喜欢的异性牵手的触感。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一个单纯的承诺,就连当时未成年的我也觉得是天方夜谭。 然而,人偶然会做出矛盾的事情来,宁愿相信一个明知不切实际的希望。特别是女性,总是抱着浪漫的幻想。

  我闭上双眼,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还是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曾经听别人说过,喜欢一个人,无论任何时候都会对他牵肠挂肚。我不禁问自己:难道这就是爱的表现吗……高三级,是高中里最忙碌的一年,也是人生之中重要的转折点之一。因为得知自己和家人可能要移民英国的关系,而且自己喜欢学习外语,所以我果断地报读了英文。本来能够出国看看这个的世界是一件人人羡慕的乐事,但我的心始终系在这里。 我离不开这段全心全意投入的恋爱,更离不开这个得来不易的他。

  兴曾经向我提及过他最喜欢的科目是物理,可是最后选择的居然是和我一样的英文科目。能和他呆在同一个班上课,我打从心底里十分高兴。 可是我不希望他为了我而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所以我曾经直言相劝「我不喜欢放弃理想的男生」,试图说服他改变主意。结果,他却笑言:「你就是我的一切,你的理想便是我的理想」。

  当时听到这番话的我心里特别感动,而且我知道无论自己以后怎幺劝他,他都不会再改变主意,我只好接受他的好意。当然,他的确给了我在学习上很大的帮助以及动力,他也是我生活上的精神支柱。最终,我成功考上了外语大学,而偏偏平时成绩名列前茅的他却因为发挥的问题而高考落榜。

  高三的暑假和初三的暑假一样,没有了暑期作业的困扰,可以随心所欲地玩耍。而这段日子也是我当时觉得人生之中最快乐的。公园、戏院等的娱乐场所都是我和兴的去处。所到之处都会拍照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我很清楚记得,暑假结束前的一天。早上,他在路边的地摊上买了两枚戒指。

  就在林荫处,他跪在地上,一边说着「嫁给我」,一边把戒指往我右手的无名指上套,自己也戴着另外一枚戒指。尽管位置有点偏僻,仍然有不少的人看见他对我做的出格行为。我的嘴里慌慌张张地说着「不要,会被人看到的」,可是我心里明白,自己正在享受着这份绵绵情意的幸福告白。

  晚上,手牵手的我们在幽暗的公园里散步。旁边的马路上一直传来柔和的音乐,周边也有几对情侣在谈情说爱,如此氛围就像为了我们而设的一样。走着走着,我们俩就走到了凉亭旁边,然后坐在里面。我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回想起这短短的两年时光,彼此之间也说了不少生活的话,也说了不少的心底话。也就在最后的这一天夜里,我尝试了人生的第一次亲吻。

  彼此的胸膛贴在一起;彼此的双手十指紧扣;彼此的双臂拥抱对方。我既能感受自己心跳的加速,也能感受爱侣急促的气息。也许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青涩的动作显得非常别扭,而且在过程之中还试过多次尴尬的事情。即便如此,我仍然喜欢嘴唇与嘴唇之间的爱抚,舌头与舌头之间的缠绵,身体与身体之间的接触,毕竟这是双方所共同付出的爱的表现。

  几天以后,移民局就在此时给我们家寄了一封信,信上写着我们可以到大使馆里面试了。我当时的心里浮现的,并不是那种自己所憧憬的国外生活,而是兴的身影。

  为了能够留在这里,我曾经与父母多次吵架,也曾经说出难听的话来,甚至也有好几次,本想和兴一走了之。然而到了最后,兴在我的身边安慰我,也劝说要我留下。他还说道:「到了国外,生活和前程总会比现在乌烟瘴气的国内要好很多。」可是,我真的放不下这里认识的朋友,更重要的是也放不下和他的这段深厚感情。

  自从我上了大学,而兴步入社会工作也有一段时日,彼此之间的见面次数越来越少,我心想:毕竟大家都有各自要走的道路。为了将来的生活,为了证明给父母看我对兴的爱,我一定要咬紧牙关,毫无畏惧地向前迈进,就像当初在阴暗的楼梯时,兴对我施以援手那般。但是我渐渐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似乎有意躲避着我,甚至对我隐瞒了甚幺。

  正因为我天生内向的性格,才养成了后天敏锐的触觉。 以前,都是我给他购买生活上的饰品。但现在,手机绳、包包上挂着的娃娃等等的物品对我来说都变得非常陌生。每当我问是谁的眼光,他都只会回答是自己所买的。最让担心的是,我还发现了他家中一个装着情侣手绳的盒子。当我再一次看见那情侣手绳的时候,它已经戴在兴的受伤。我的心不是滋味,因为另一条手绳的主人并不是我。

  再过了一段日子,本来平易近人的他渐渐地变成了另一个人似的。有时为了一点小事就对我大发雷霆,当然,事后也会因此而道歉、哄我。只是。有时好几天都找不着他,即便找到了,他的脸上不再带有任何笑容,取而代之的是憔悴和魂不守舍。他对我的关心、慰问也开始变得置之不理,也对我的事情不闻不问。

  总之,现在的兴已经不再是以前我所认识的那个他。

  或者这些转变是由于高考落第的后遗症,又或者这些转变是由于在社会工作带来的压力。但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再三追问了他这样突变的理由,他不是敷衍过去就是变得暴躁起来,然后不到两三分钟,他就消失在我的面前。

  身为他的伴侣,即使他对我乱发脾气,我还是强忍着。回忆他曾经对我的付出,教会我的东西;回忆起那天晚上,他成为了我的明灯,我的老师,我不可能因此而对他漠不关心。也同样为了让他变回从前的那个他,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我都一定会坚持到底。我经常看着他高三暑假时送给我的那枚戒指,一直坚信这只是暂时的阴霾,当云雾散开之时,会像以前一样,能再次看见那散发出灿烂微笑的骄阳。

  可是阴霾过后,就一定是晴天,而不是刮风下雨吗。雨,既是万物的根源,也是一切的终焉。

  我记得那天是炎夏的雨季,烈日过后,地面炽热得浮现了海市蜃楼。礼拜六,我的学校休息,同时也知道兴有空。本想通知他出来见见面,却突然收到了丽丽发过来的短讯——她被男友给甩了,更被他逼着去做了人流,但不想家人知道,又没有足够的钱。

  我知道兴今天在家休息,于是,我给兴发了短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甚至连丽丽在医院的地址都告诉他了,希望他能来帮帮忙。我竟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没有回覆我的短讯。

  到了医院之后,我支付好丽丽的费用,看见刚刚做过人流的她那憔悴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只是一直痴痴呆呆地看着手机期待着男友的回覆,但是丽丽的男友却从来没有出现在丽丽的视线范围内,哪怕是慰问的短信,她也未曾收到过。

  我曾经见过丽丽的男友。因为他是一个满身铜臭的典型富三代,所以给我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好。我承认,相比起兴来说,他的确更帅,也更会打扮。然而,我认为一个人的美不应该只存在于外表,更重要的美应该在于内心。

  我记得当初他想法设法地想把丽丽给追到手,于是大肆挥霍从长辈那里得来的金钱。 当丽丽成为了他的女友之后,他对丽丽的那份无微不至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从忽冷忽热到置之不理只是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这样的态度更让身为旁人的我所不齿。 到了最近,丽丽更怀疑他在外头有了第三者……如今,丽丽把肚子里的孩子被打掉了,他并没有作为男友而陪伴在左右,甚至连一个电话的问候都没有,更别说交出堕胎的费用。

  别人常说:「长得帅的男人没有本心。」可对于我来说,「又有钱又俊俏的男人不但没有本心,而且更没有责任心」。

  我陪在丽丽的身边,一边把伤透了心的她抱在怀里,一边问自己:男人在得到女人之前总是千依百顺,难道当他们得到了女人心之后就会变成如此无情吗,这都是男人的真面目吗,为甚幺受伤的总是女人?

  把丽丽送回家后,烈日已经被乌云所遮盖,本是酷热的街道顿时凉快了许多。

  对于今天兴的冷淡,我的心里突然生起一股寒意:难道兴这一年对我态度的转变说明了他对我已经腻了吗,难道他真的和丽丽的男友一样,在外头有了第三者吗。

  突然,丽丽对男友的怀疑让我想起了之前在兴的物品里发现的种种蛛丝马迹,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又向兴发送了一条短讯,询问他为甚幺不来,询问他到底在哪儿。结果,他给我回了一句:不舒服,在家我有点担心兴,于是就给他回了一条短讯,然后朝他的家去了。天气已经开始恶劣起来,时而风起,时而雷响,也如同我此时的心情一样不能平静。

  满怀担心的我,当走到了他的楼下,却看见了让我最不想看到,最心痛欲裂的事情。一个女生很亲昵地用右手搂住兴的手臂,兴走路的时候也特别靠近那名女生。要是旁人看到此情景,还真的以为他们才是一对金童玉女。我生怕他们看见了我,于是便躲进了一个建筑里,等他们都走进公寓之后,我才敢现身。

  「对了,为甚幺我是他的女朋友还要偷偷摸摸的。或许他们俩之间有隐情,并不是我想像的那种关系吧。如果他们不是那种关系,那为甚幺会变得那幺亲昵。

  这和兴的转变有甚幺关系吗。」我的脑袋里此时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疑问和矛盾,但能够解答这些疑问和矛盾的,就必须是他。

  天已经开始下雨了,雷声也随着雨势而渐渐增大。

  他的家住在顶层。每当我往上多走一步台阶时,我的心彷佛被锤子重重地敲了一下。当我走到了他家的门前,我停止了本应敲门的手。我无法想像当门开启后的情景到底会是怎样,也无法想像当自己看见男友出轨之后,自己到底应该如何反应。

  「要来的总是要来的。」等了一阵子,我把手轻轻地按在门铃上。我的周围弥漫着一份前所未有的紧张感。

  铃声响了好久,门终于被打开了。一名长着飘逸秀发的女生站在门前,我认得她就是刚才在楼下和兴有亲昵举动的女生,只是现在的她改变了刚才的衣着。

  她身穿白色的背心,浅绿的热裤。其水灵灵的眼睛不停地在转动,白里透红的性感肌肤暴露在空气中,婀娜的身段被一览无遗,身上还散发出柔顺剂和香皂夹杂的味道。这样的女子,别说男人看到后会为其心动,甚至女生看见也会顿生羡慕。

  不过她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你好,请问你找谁呢?」悦耳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发出,甜美的笑容也挂在她清秀的脸上,她的语气也很温柔,总体来说没有让来客感到一丝不悦,是一个十分懂礼貌的女孩。可是对于我来说,这短短的一句问话,就相当于向我宣布她就是这屋子的女主人似的,因而也像一把无形的利剑向我的心房刺来。

  「思思,怎幺了?」我清楚地看见了,从背后抱住这名女生的不是别人,正是我深爱的男人兴。 而当他看见了我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当我再次对眼前的俩人仔细打量时,发现了他们的手上戴着一样的情侣手绳。

  当我们三人面对面看着对方时,几秒之间,几乎一切都处于停顿的状态,要不是外面传来雨声、雷鸣,我还以为连时间都一并停止了。本来短暂的几秒,在此时此刻却让我感到了无比漫长,同时也是我这辈子觉得最黑暗的时刻。

  当我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已经发现他向我走来。对于他的无情,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通红的掌痕。清脆的响声回荡在这个只有三人的空间里,同时也是表示着我给他所作所为的答覆。来到楼下,我才发现眼前下起了倾盆大雨。

  想到了这几年用心灌溉的感情被摧毁得一乾二净,我再也无法按奈自己内心的伤痛和怒火。我很想离开这个伤心地,所以即使雨再大、风再猛也无法阻挡我的去路,二话不说地冲进了大雨之中。我任由大雨敲打自己的肌肤;任由猛风强袭自己的身体。 或许擦身而过的路人都会觉得站在大雨之中的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子。但是也多亏了这场大雨,我脸上的泪痕才能被掩盖,我才不至于在人前丢脸,同时也好想天公在怜悯我似的哭个没完没了。

  回到家后,我因为酷暑后又淋了雨,所以大病一场,基本上都是处于昏睡的状态。 即使睡眼惺忪,我也只是依稀记得父母为了我的病而奔波劳累,日以继夜地陪伴我、照顾我、守护我。当我醒过来后,我很后悔自己当时居然为了一个可能已经不再爱护自己的男人而跟父母反目,甚至恶言相向。然而,我终于明白,无论自己如何对待过父母,他们还是待我一如既往。不管我变成甚幺,他们也是世上唯一对我不离不弃的人。

  病癒后的我,懂得如何孝顺父母,也把兴送给我的戒指以及和他的合照一并销毁,销毁这些骗人的玩意。我打从心底里告诫自己,一定要彻底忘记这个人,和他恩断义绝。

  那一年,十八岁的我赶在了移民期间前随父母移民到了英国的伦敦。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我对新鲜的事物都感到十分好奇。市民过着国内没有的悠闲生活;街道有着国内没有的乾净整洁;就连城市的上空都挂着国内没有的蓝天白云。

  总之,我见到的一切都与国内的大相径庭。

  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路边没有了联群结队行乞的乞丐,取而代之的是靠自力更生的艺人——玩弄傀儡的小丑、跳街舞的舞者甚至是拉小提琴的音乐家都随处可见。

  刚开始,我可以说是一个拥有语言障碍的人,但是很快就适应了伦敦的生活。

  当分手的那一刻开始,兴还教会了我人生很宝贵的东西——女人不得不学会坚强,即使不依赖男人,自己也能够生存,并且活得精彩。所以我努力读书,终于在当地一所不错的大学获得了金融系的学士学位。这些都不过是花了三四年的时间。

  毕业之后,我才正式地步入社会。我一直以为所有的事物都与国内的不同,但唯独有一样东西,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模一样——低迷的经济。而且,我远远低估了社会那既真实又残酷的一面。当接触社会之后,到处碰壁的我才明白到人情世故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各种各样的人情冷暖。

  每天,每家金融公司的大门都成为了我必经之处。在家,哪怕是站立、吃喝,甚至是做梦,我也想着工作的事宜。可是找工作的难度远远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程度。我投出的简历,大多数都石沉大海,即便很幸运地收到了面试的邀请也只落得一个「等消息」的下场。

  苦涩的日子总有一天会过去的。皇天不负有心人,我在一家小型的金融公司里找到了一份文书工作,尽管薪酬算不上称心如意,但从同事、环境、福利等条件来看,算是差强人意。至少,它是一个磨练自身与增加经验、阅历的好地方。

  即使是一份小小的工作,却只有在下班的时候,我才能真正地拥有属于自己的私人时间和空间。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年龄渐渐成长,开始懂得如何欣赏以前总是被忽略的事物。

  每当我坐上双层巴士的上层向窗外望去,就好像在游览这个世界名城。本来昏暗的夜色,却被霓虹灯照得光彩夺目,即使是伦敦大桥和泰晤士河在夜间观看也是别有一番风味。路上的行人没有因为着急回家而匆匆赶路,反而在各式各样的餐厅、商店流连。 拿着照相机的人们随处可见,我已经分不清哪些是本地人,哪些是观光客。

  美中不足的是,无论眼前的美景是多幺璀璨夺目,身旁没有一个能够与之分享、与之倾诉、与之携手的人,实在是一个憾事。

  由于和兴的一段不愉快的关系,加上自己回想起丽丽男友的表现,我似乎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不喜欢和异性打交道,甚至敬而远之的自己。

  除了父亲,对于其他异性,我虽然都会以礼相待,但同时也会保持一段「安全」的距离,试图不让他们有任何机会。随后,我还发现有不少的男同事竟然开始疏远我,甚至还有人排挤我。我知道这个可能是自己的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好所导致的,但我并不介意,或者我要的正是这个的效果。

  即便如此,在我工作的地方,我仍然可以感觉到一名比自己年少的英国小伙子对我的抱有好意。虽然说,我很希望能够彻底砍断自己和兴之间的不愉快的记忆与羁绊,但是他对我受过的伤害就好比是把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在我的心上留下了一道难以磨灭的烙印。加上可能是文化上的差异,我很不喜欢英国男子的那份不羁,所以为了防止他再对我有任何的幻想,于是果断地拒绝了他。

  在偶然一次收拾的时候,我不经意地翻出高中时代自己写的那一篇作文,然后重新仔细阅读,心想:难道要找到一个深爱自己的人的梦想,和飞机师、音乐家一样是如此遥不可及吗。我也曾经以为由于自己的心病,这辈子不再和任何男性扯上关系,直至我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伟。

  他是我们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的老板。平日的中午,我都会到那里用餐。餐厅的布置和装横都是传统的英式风格,地方既宽广又一尘不染,而且食物不但美味还多种多样。若是坐在窗边向外望去,每天都能够看见街上不同的「艺术家」在做表演秀。当然,这里的午餐也自然是英国的特色小食。尽管我来到英国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但是在这里吃的不是砸果沙拉就是炸鸡汉堡,而不再是我所熟悉的粥粉面饭。

  伟和兴一样,也是一位平易近人、非常健谈的人,说起话来更是风趣幽默。

  我无法像对其他男人一样地对待他,因为他不像其他男人那般轻浮、不羁。

  从他的谈吐可以知道,他的年龄只比我年长七岁,却有着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阅历,更有远大的志向和人生目标,同时也懂得揣摩别人的心理。

  我曾经对他说过,自己人在国外,哪怕只有一次,也很想回味国内的小吃。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对话里推敲出我的思乡病来,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对我所说过的玩笑话如此上心。意想不到的是过了没几天的中午,在他的餐厅里点餐后,他真的给我端上了一盘我最喜爱,既香喷喷又热腾腾的红烧肘子。

  可能在一家传统的英国餐厅里吃着红烧肘子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但正因为他这道菜,我才能在异国再次体会到家乡的风味。其后,每一次去到他的餐厅,都会给我附送不同款式的中国菜,而且每一道菜式无论卖相还是味道都一丝不苟。

  不但如此,为了能让我提神,他也给我附送一杯香浓的咖啡。

  没过多久,他成为了我在英国的第一位真正的男性朋友。如此,我才能真真正正地了解他。伟在英国土生土长,只有祭祖才回国几次,不太懂中国的文化。

  可是,因为父亲是几所大型中国餐馆的老板,所以从小伟就能烧一手地道的中国菜。至于这个英式餐厅,是父亲给他打本的小生意。他虽然说得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却不懂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结果,每当午饭的时间,他总会找我讨论。

  高个子的伟既长得帅气又打扮潮流,显然地,也是各位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

  在他的餐厅里用餐的OL既有亚洲人也有本地人,每一个都比我貌美,每一个都比我更有韵味。而我,既没有美丽的面孔,也不施粉黛,长期性地阅读更使笨重的眼镜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然而,我能感觉出他对待我不同于别的女性。

  即使不依赖敏锐的触觉,每一个人都能够轻易地感受到伟对我的热情并不单纯。如果换作是以前的我,内心恐怕早已经被他所攻陷。但是和兴的那段恋情教训了我,不管对方对自己做了甚幺也好,都不能轻易相信男人,毕竟一段感情的开始就要面临失败的可能。我不希望已经出现了裂痕的心再次受到伤害而变得支离破碎。然而,他对我所做过的一切我不可能置之不理。

  若不是同事告诉我,我根本不知道他为了我的工作,日夜奔波,给我介绍了很多金融行业的专家;若不是中介人告诉我,我根本不知道他为了我购房的事宜,利用他的人际关系给我留了一所便宜的豪华住宅;若不是父母告诉我,我更不知道他在我生病的时候陪在我的床边,给我递水送药……因为第一次恋爱的失败,我把自己的内心埋藏在最深处,早已被坚如磐石的冰山所覆盖。 想不到他竟然化为温暖的太阳,把我内心上的伤疤给慢慢治愈。同时,他是我生命中的第二盏明灯,给活在过去的阴霾里的我指引出一条光明的道路,也终于让我忘记了兴这一个人。没过多久,我们确立了彼此男女朋友的关系。 确立关系之后,他没有像兴那般地对待我,反而比以前对我更好,对我更照顾……我曾经多次问过伟:为甚幺他身边有那幺多漂亮的女人,最终还是会选择了平凡的我。他每次都会抱着我,然后温柔地说道:「我喜欢的是你的真,你的纯。

  跟你在一起的日子,我发现你不会贪恋我的金钱,你不会因为靠近我而打扮得花枝招展又或者对我阿谀奉承。和她们相比,你有着女性罕见的坚毅和不屈。」一眨眼就是几年后。英国的圣诞节和中国的春节大同小异,街上张灯结彩,无比热闹。 下着雪的天气更能让这个愉快的节日锦上添花。虽然彼此都戴着手套,但我们有时都会脱下自己的手套,把自己的手都伸进同一个口袋里取暖。但这一年不同,刚走至圣诞树下,我把手伸进去,就发现碰到了甚幺。 当我拿出来的时候才知道那是一个小礼盒。

  「嫁给我好吗?」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手中的小礼盒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枚钻石戒指,然后跪在我的面前,用流利的英文对我大声说道。

  人们总是喜欢看热闹,看见有人在街上向心仪的对象求婚,自然也加把劲地说服:「嫁给他……嫁给他……」不同于兴的儿戏,伟的眼神在告诉我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认真地在等待我的答覆。那一刻,我既紧张又兴奋,就好像回到了当初兴第一次牵我的手的感觉。 我感动得连眼镜都给沾湿了,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点头表示。

  步进教堂的那一天如若昨天发生,我清晰地记得亲朋好友都对我们这对共结连理的新婚夫妇投来羡慕的目光。单单的“ 幸福” 和“ 高兴” 已经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尤其当我们在耶苏基督与众人面前深情一吻之际,小鹿乱撞的搏动更加传递至对方心中。爱,比平时来得更加强烈。

  拍拖,是两个人的事;结婚,却是一帮人的事。我以为伟的父母一定会觉得我是那种攀龙附凤的女人,我以为他们一定会因为我的家境贫穷而嫌弃我,或者故意刁难我。但是,他们实际上并没有那幺做。相反,不管是拍拖还是结婚,他们都和伟一样,把我视为他们的掌上明珠看待,这使我受宠若惊。

  婚后的第二天晚上,我知道要来的总该要来。那是伟对我提出的第一次要求。

  当我们夫妻俩都坐在床上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心底里有一只小袋鼠似的乱蹦乱跳。我理解夫妻之间的男女之事必须要坦诚相见,但是当彼此都褪去自己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后,我还是羞涩地把双手都挡在自己最敏感的部位,眼睛不敢直视一丝不挂的他而转到了别处去。

  他轻轻地抚摸我的肌肤,好让我镇定些。本来处于紧绷的我渐渐地舒缓了起来,搁在胸前的手也不再处于防备状态,向他展示自己最后的秘密。当他靠近我的脸时,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呼出的鼻息;当他拥抱我的身体时,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加速的心跳;当他亲吻我的嘴唇时,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柔软的触感。

  当他把身体压在我的身上时,我感觉到体内好像被撕裂似的,又热又痛。说实话,我很不喜欢不属于自己的异物插进自己身体的内部,也很不喜欢被异物插入所带来的那份难受的疼痛。但是,因为我清楚地明白这种痛楚是伟对我的爱,也明白这是夫妻之间的一种正常的生活和维系,所以我愿意尝试去接受,甚至去享受这一切。

  日子过得很快,结婚的这一年已经是我在英国的第十二个年头。 回想起我认识伟从开始至今,在我悲伤的时候,他充当了我的朋友;在我倾诉的时候,他充当了我的亲人;在我生活的当中,他充当了我的伴侣;在我奋斗的时候,他充当了我的战友。

  因为他,我才能摆脱上一次的阴霾;因为他,我的生活一直过得非常幸福和充实。我曾经以为只有伟是我生命中,除父亲之外唯一的一个对我好的男人而告一段落。

  婚后的一个礼拜,我和伟决定回国省亲,顺便多摆一次喜酒。临走之前,丽丽通过网络聊天告诉我以前高中有一个同学会,希望我回国之后可以参加。

  同学会的当晚,伟驾驶朋友的车子把我送到了聚会所在的饭店里。 当我走进酒店里的房间内,尽管已相隔十多年,可是那些年的同学的样子都没有多大的变化,我为再一次看见高中各个熟悉的身影而感到高兴。 我知道自己在高中的时候不苟言语,能说得上话的基本上就只有几位女性朋友、丽丽和伟。

  可能是出于好奇的关系,刚和丽丽寒暄后,我环顾四周都没有找着兴的身影。

  我心里想:他一定是不好意思出现在我的面前。突然,有一名女子从我的眼前出现。

  「你是小筠吗,我是思思。也许是我一直看着你们的照片的关系吧,你的样子我到了现在还记得。可以和你聊几句吗?」我上下打量着这位似曾相识的女子,却一时想不起她到底是谁。

  「我是小筠没错,但对不起,我真的记不起你到底是谁。 」「记不起我也没有关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我们第二次正式的碰面。

  你还记得兴吗?」她停下来好让我回忆起这个人。

  「我想说的事情是关于兴的……」我马上制止了她继续说下去。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十二年,然而自己好不容易才能从过去的阴霾里找到出口,我不想再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如果要说他的话就不要说了。一个连来都不敢来,还要请别人替他说话的人,我为甚幺还要听下去呢。」正当我想离开之际,我的手腕被别人抓住了,而抓住我手腕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丽丽。

  「不是他不想来,而是他根本来不了。本来他要我不能对你说的,但我觉得不告诉你的话,对你对他都不公平……」说到这里,思思眼睛已有泪光。丽丽彷佛也知道个中的来龙去脉,也试图说服我留下来。本来有点不太愿意,但是我明白人不到伤心时绝不流泪。 最终,我还是被思思的眼泪给说服了。然后,我们三人便走出酒店,到了附近一个比较僻静的公园坐了下来……「可能在你的印象里,兴是一个欺骗了你感情的人。但你知不知道他当时这幺做是有原因的。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他的恋人,我只是他隔壁的邻居,也是少你们一岁的后辈。我们自小青梅竹马,他和我就好像兄妹一样。可能你之前一直都不认得我,那是因为自从他认识了你之后,就告诉我要和他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听到这里,我才想起为甚幺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以为和你一定能够好好发展。但是好景不常,高二的那一年他一次剧烈的头痛,而我刚好在他的身边,所以就陪了他去医院就医,却被检验出脑袋里有肿瘤,只是这个肿瘤有点特别,到发现的时候已经十分严重。正因为这个病让他时日不多,他才选择了你报读的英语课,藉此可以靠近你多一些。与此同时,肿瘤也让平时成绩优异的他高考失准。」「既然他有这幺一个病,为甚幺他不告诉我?」我听到这里,情不自禁地说出这幺一句话来。

  「除了家人,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尤其是吩咐我不能对你说。 他说过绝对不能让你感到伤心。高中毕业之后,他的病越来越严重,家里也因为他的病把积蓄花得一乾二净。 他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瞒着家人在外打工。即使是一些小活,但毕竟人在外头不像家里悠闲,也或多或少加重了病情的恶化。」这时,我终于明白当年的他为何和我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甚至没见几天,脸便憔悴了不少。

  「他知道你是一个敏感的人,也知道你对他放不下。他说他不希望你为了一个将死之人,被困在这个没有出路的笼子里而摧毁一生。你应该到国外看看这个世界。所以,他和我商量,让我扮演他的小三,设法把你气走。他知道你去过他的家,所以特意把情侣的一些饰品放在家里一些显眼的地方,好让你看见。但是他知道你的性格有点腼腆,多数不会详细地问他。当然,他也会叫我随时随刻……」「还记得分手的那天吗?」

  「记得,虽然已经过了这幺多年,我始终无法擦掉那天的回忆。」「记得就好。我们本来是打算到医院里复诊,回来的时候却想不到居然在他的楼下看到了你蹑手蹑脚地东张西望。他本来的身子就虚弱,刚好我又在他的身边,可能是他觉得这也是上天赐给他的机会,所以他下定了决心好让你提出分手,他把身子贴在我的身边,然后走到你的眼前,好让你误会。我们本来还以为你会走上来和我们理论的,没想到你没有那幺做。反正也没差,你最后还是走上来目睹了『一切』。」不知为何,从语气上听,我总感觉她对兴的关系似乎并非青梅竹马的邻居,也不像妹妹跟哥哥那幺简单。

  「在你去了英国之后,他总是拿出自己和你的合照,总是把玩一枚戒指,甚至会握在掌中。我不知道那枚戒指到底有甚幺特别的意义,但我知道他每次把玩都会露出难得的笑容。他是在你去了英国的一年后去世的。在临终的时候,他对我说过,这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没有办法兑现当初表白时的承诺,没办法照顾你一辈子而感到非常惭愧。他还说了他在死后会在天上守护着你,希望你能够找到一个你深爱的人,而那个男人也能够代替兴自己完成照顾你的使命……」听到这里,我的眼泪犹如泉涌,一发不可收拾。思思把兴一直保留得很好的照片和他的戒指都给了我。回想起以前,我似乎弄明白为何他迫切地要在高三暑假时跪在地上向我「求婚」,也知道了他为何会对我无缘无故地发脾气。最终,我无法按奈心中的激动,抱着他的遗物情不自禁地大哭了一场。

  宴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十一点,伟依照原定的时间驾车来接我。本来我不想让伟察觉出我的异样,但是也许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还是让他看见了我哽咽的情景。

  「到底发生了甚幺事了吗?有人欺负你了吗?」「不……不是的,没人欺负我,我……我只是觉得想哭,不想……不想说话……」这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问话,但如今,坐在车子里的我吞吞吐吐,无法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停地落泪。

  伟从来都没有强迫我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如今也不例外,没有再继续追问我事情的始末。他只是一边把我搂在怀里,一边用言语安慰着我。

  「虽然我不知道是甚幺事情,但现在在这辆车子里,就只有属于我们俩人的空间。 不要忍住,放声哭吧,我的肩膀永远为你服务。」听见他的话,我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车厢内立刻回响着我刺耳的哭声。伟没有再说甚幺,也没有因为我的哭声而放开我,反而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静待我把悲伤全部发泄完毕。

  「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幺说好,对不起……」几分钟之后,我才恢复意识。

  当我把手放在他的衣襟上,已经被沾湿一大片。

  「我当然很想知道你哭的原因,但我觉得就算是再恩爱的夫妻,彼此之间都总会有一些难以启齿的秘密,所以不用道歉的。如果觉得不方便的话大可以不说,我不会强迫你。只有当你觉得可以说出来的时候,我一定会心甘情愿地担任你的听众。」伟不但没有怪责我,反而安慰我,让我觉得惭愧,无地自容。

  「我可以告诉你,但你听了之后不要生气,而且有点长。 你真的要听吗?」「小傻瓜,我不是说过了吗,只要你愿意说我一定洗耳恭听。」他点了点头后,我就开始说起我和兴从相识到相恋的漫长故事。

  在说故事的时候,我们俩已经回家,并且都梳洗好,坐在夫妻的床上。当我的眼泪涌出之时,他会安慰着我。偶然,他也会就我说到的内容讨论或者询问,但并没有显出一丝不悦,反而听得津津有味。当我都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之后,还问了会不会很生气时,他却把我抱在怀里。

  「我不但不会对他生气,反而还要感谢他。」

  「感谢他?为甚幺?」对于他所说的话我大惑不解。

  「如果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你;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我们之间的邂逅;如果没有他,就不会让我得到爱你一辈子的机会。所以,他既是你的恩人,也是我的恩人。这个世界上哪有一个人会生自己恩人的气的,不是吗?」听到这番话的我,打从内心就对伟表示衷心敬佩。我知道一个男人不可能容忍自己的妻子心中还存在别的男人。但是能够说出这番话的男人,到底有多大的勇气,其心胸到底有多幺的宽广,而且世界上又有多少个能够做到呢。

  第二年的春天,上天再一次赐给我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我和伟所生的小宝贝。

  不管是我的父母还是伟的父母都欣喜若狂。伟更是暂停了几天餐厅的营业,在我坐月子的初期无时无刻地陪伴在我的身边。

  按照惯例,孩子的中文名字应该由当爷爷的起。也许公公在英国生活了数十年,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最后决定孩子的名字还是交由我和伟共同决定。而伟毫不犹豫地说把孩子的起名字的重任交给了我。

  「让我决定宝宝的名字真的可以吗?」我问道。

  「没关系的,孩子不是已经跟我一样的姓了吗?名字应该由妈妈起了。」结果,因为得到了伟的包容,孩子就由我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念恩。四位老人家听了也连连称好,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名字背后的来由。而这个来由也成为了我和伟夫妻之间的一个共同小秘密。

  上天没有赐给我娇媚的容貌,没有给我婀娜的身姿,更没有给我过人的长处。

  我,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女子。然而,在这份平凡当中,我却得到了不平凡的待遇。它赐给了我一段难忘的初恋和一个幸福的家庭。尤其是兴和伟,我能够得到他们无私的真爱就已经是最大的梦想,此生无憾。

  可能有人会想,这些不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吗。但是,试问在这个世上到底有多少女性有像丽丽一样的遭遇,又有多少女性能够真正体会到真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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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